2015年西宁空气环境质量获西北五省区“双第一”
28.01.2016 09:43
本文来源: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据环境保护权威机构统计,2015年,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西宁市空气质量、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西北五省区获“双第一”。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77.5%。
纵观2015年空气质量监测情况,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全年西宁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总有效监测天数365天,达标天数283天,优良率为77.5%。与上年同期相比,环境空气PM10浓度水平降幅11.7%,PM2.5浓度水平降幅22.2%。
过去的一年,西宁市进一步细化大气治理措施,重点从颗粒物控制入手,加强扬尘、机动车、工业、煤锅炉改气、煤烟尘污染整治。对全市所有建筑、拆迁工地实行“5个100%”施工防控标准;全市121条主次干道实施全时段清扫保洁、洒水(喷雾)等。裸露地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绿化等抑尘措施。实施渣土场、垃圾处理厂及市区、国省道两侧、旅游景区周边和城乡接合部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累计完成“煤改气”治理309.24蒸吨,对城乡接合部焚烧垃圾、落叶及使用高硫份燃煤锅炉的小企业等清洁加强巡查,有效减少大气污染。利用黄标车、渣土车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加大对违规驶入禁行区、无环保合格标志车辆、高污染车辆查处力度,进一步遏制“冒黑烟”车辆和外埠机动车排气不达标车辆进入市区主要道路。目前,共淘汰、报废黄标车11137辆。
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及时查处排污异常状况。组织实施13家重点企业17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减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狠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案件86件,金额2700余万元。甘河工业园区9家污染严重企业进行了停、改、关,强化淘汰落后产能。收紧企业总量,严控地区总量和新建排污项目,控制工业污染排放强度,真正实现企业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
本文来源: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28.01.2016 09:43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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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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