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 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实施意见》
09.05.2014 10:17
本文来源: 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文件精神,省检察院日前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检察工作服从服务改革大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具体措施等,就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保障“三区”建设工作大局作出详细部署。
《实施意见》简要分析了当前青海检察工作面临的发展机遇、有利条件,提出了检察工作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增强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彰显“检察特色”、突出“青海元素”、体现改革思维。
《实施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保障经济发展职能,为奋力打造青海经济升级版提供更好的检察服务;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为努力打造大美青海升级版提供更好检察服务;要充分发挥保障民生职能,为合力打造民生改善升级版提供更好检察服务;要充分发挥社会治理创新职能,为推进平安青海建设提供更好检察服务;要充分发挥惩治腐败和诉讼监督职能,为推进廉洁政治与法治青海建设提供更好检察服务;要充分发挥保驾护航职能,为加快文化名省建设提供更好检察服务;要大力弘扬善作善成作风,切实强化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保障“三区”建设的组织领导。 (作者: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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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014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