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间,为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进行通报。省垣十余家媒体出席了发布会。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黄正涛同志就近几年全市两级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了通报。介绍了西宁市两级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2010年至2015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的一审刑事案件10448件,其中毒品案件1088件1426人,毒品案件占整个刑事案件的10.37%,毒品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生效的906件毒品案件1123人中,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包括死刑)92人,占罪犯总数8.19%;10年以上有期徒刑158人;10年以下5年以上有期徒刑91人;5年以下3年以上有期徒刑52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730人。其中,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341人,重刑率为30.36%。
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是:毒品数量持续增长;累犯、再犯、前科、吸毒人员所占比例大;女性涉毒犯罪不容忽视;涉毒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共同犯罪比例突出;毒品藏运手段狡诈诡秘,贩毒反侦查意识强;以贩养吸所占比例较大;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仍然是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毒品类型等几大特点。
通过对近几年涉毒人员的分析,发现利益的驱动性是毒品犯罪的重要诱因;收入的巨大差别性是毒品犯罪的经济动因;个人思想的蜕变性是毒品犯罪的内在原因;强烈的成瘾性是毒品犯罪的心理动因。毒品犯罪不仅扰乱了社会治安,还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黄正涛副院长在发布会上表示:西宁市两级法院在今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要坚持严格证据、办成铁案,分工配合、形成合力、遏制犯罪,注重预防、综合治理的成熟经验与做法,并表明了两级法院继续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信心。
西宁中院召开此次新闻发布旨在正告毒品犯罪分子停止一切毒品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劝告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西宁中院将继续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斗争,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禁毒战争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