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人民法院召开第四次人民陪审员工作推进会暨表彰大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保障人民群众广泛、有序参与司法,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8月8日下午4时,都兰县人民法院法院召开第四次人民陪审员工作推进会暨表彰大会。
会上,对六名积极参与陪审、认真履职尽责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表彰,并邀请优秀人民陪审员围绕自己参加陪审工作的感悟作了交流发言。尖 措副院长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情况等方面总结了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近些年,随着都兰县法院老同志的不断退休,一些新同志进院后未取得审判资格,新老交替,青黄不接,造成都兰县法院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33名人民陪审员中,大部分人民陪审员均参与了案件审理,据统计今年1至8月,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143件,缓解了审判工作压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参与陪审的时间难以保证。二是参与陪审的案件数量不平衡。三是陪审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高。
会议强调,一要明确职责,认真学习,切实提高陪审员工作水平和能力。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人民陪审员在以后的陪审工作中,要树立起勤于学习的理念,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熟悉诉讼程序,适应审判工作。二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人民陪审员肩负人民的重托,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对法院的审判工作也是一个直接的监督,各位陪审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要依法办案,公正廉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人民陪审员是神圣的职业,由人大选举产生,是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审判权,在参与案件审理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审理每一起案件,做到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守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四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围绕重点工作,着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人民陪审员要发挥联系群众紧密、切近群众生活、群众信任度高等优势,围绕重点工作,创造性开展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陪审案件过程中主动做好沟通、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尖措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以下五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民陪审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助于提高司法民主,有助于促进司法公正,有助于维护司法权威,人民陪审员工作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二是人民陪审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做好陪审工作;要依法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杜绝“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问题。三是要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主动参与、按时参加,确保履职;要严格自律,维护好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四是要做到规范陪审,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时坐姿端正,着装整齐,发问时使用发言法语,能够抓住案件的焦点和要害,与合议庭成员评议案件时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五是人民法院要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高度重视,把陪审工作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权利,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意见;要加强交流沟通,通过座谈等方式,了解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想法;要重视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