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牢司改员额“牛鼻子”让优秀法官脱颖而出
青海被中央确定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省份之一。省委高度重视,抢抓机遇,科学部署,于去年11月在全省确定两个市州和4个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启动先行试点工作。其中落实法官员额和遴选出真正能办案的法官是司改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突破口。
法官员额制是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是司法责任制的基石,也是这次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法官等同于普通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模式,把具有法官身份的审判员作为一种行政职级待遇来对待,导致职业分类不明确,其结果是在各级法院出现了具有法官身份不办案或者不会办案的尴尬局面。这次司改,中央政法提出法官员额配置不能高于总人数的39%的要求,这是符合我省省情的,应该也会被社会各界基本认同。因为实行法官员额制,建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将有助于解决这些不符合司法规律特点的多年痼疾,把最优秀的法官选拔到办案一线。
科学确定法官员额,符合省情实际,我省采用比例制为主、定额制为辅确定法官员额的方法,既符合中央、省委对司改中确定员额比例的总体要求,又切合我省广大牧区法院实际情况,更是体现遵循审判规律和法律原则;科学遴选员额法官,体现优中选优,把最优秀的法官留在现有体制内,让他们在法官岗位上更好地工作,更公正地审判案件,有更广阔的成长空间,更顺畅的晋升通道,承担起公平正义更大的职责,是这次改革的出发点。同时,科学跟进配套措施,确保司改健康推进。
表面看来,法官的数量少了,但是精英度高了,特别是随着法官职业待遇保障措施的到位,必将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法院所有序列工作人员都是按照工作年限和职务级别核定工资,相同工龄、相同级别的法官和行政人员薪酬基本无差别的大锅饭付酬方式,有力推动法官办案责任制的落实,为提升审判质效,彰显公平正义奠定坚实基础。
落实法官员额制,我们需要的是坚定的信心,无畏的勇气,科学的态度和创新实干的精神。唯此,我们才能把我省的司法改革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罗鹏先、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处长:兰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