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忽悠货物被骗责任在谁

25.03.2016  08:34

  青海新闻网讯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流行业发展越来越快,在许多蔬菜批发市场和建材市场,都有很多为货找车或为车找货的货运信息部,许多人图方便省事,都会找这些部门为自己办理货物运输业务。最近,本报《社区周报》接到市民万先生和王先生电话,反映前段时间,他们委托我市一家货运信息部给自己找车,从甘肃张掖拉运蔬菜到西宁,谁知从张掖发货后,货物就不见了踪影,无奈之下,他们通过本报《社区周报》寻找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

   事情缘由

  万先生说,前段时间,他们委托这家货运信息部为自己找车,顺利办理委托业务后,信息部很快为他们找了辆货车。办完所有手续后,万先生就等着对方发货了,本应该十几个小时就能收到的货物,一连等了两天都没有消息。跑长途货运,车辆难免发生故障,耽误运输时间,万先生没有多想,以为车辆出了故障,可是三天时间过去,货物还没有收到,万先生着急了,于是打电话联系司机,谁知司机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紧接着,等来的便是卖方催促货款的消息。善良的万先生还以为货车出了交通事故,一直为司机的安全担忧,随后又打电话询问交警部门,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原来,通过交警部门查询得知,信息部联系的是平板车,而他们通过车号查询到的则是翻斗车,拉运货物的车辆信息不符,万先生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作为货运信息部,有责任有义务为他提供车辆的真实信息,于是他立即找到货运信息部讨要说法。货运信息部的答复是,他们没有与司机签订运输合同,只有司机的联系电话,他们也被司机忽悠了,也是受害者。

   律师说法

  对此,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延辉律师认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作为承运方——货运信息部没有为万先生提供真实可靠的运输车辆,也没有与对方签订运输合同,更没有审查运输车辆的资质,导致货物丢失,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货运信息部具有民事赔偿责任;作为司机,涉嫌违法犯罪。为此,提醒市民,运输货物时,一定要找正规的货运信息部,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