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开展《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25.06.2014  12:56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青海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宣传《条例》和司法鉴定工作,进一步扩大司法鉴定工作的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6月14日,省司法厅在全省组织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西宁地区由省司法厅和西宁市司法局统一组织25家司法鉴定机构在市中心广场进行,各市州宣传活动也由市州司法局在当地统一组织进行。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制做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对《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发展状况、司法鉴定基本知识和典型案例等,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集中向社会展现了我省司法鉴定法制化建设取得的成果,真实反映了近年来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在队伍建设和机构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效。 
  据统计,全省30余家司法鉴定机构近180余人参加了此次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共制作展出各类宣传展板50余块,印制发放宣传资料3.2万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20余起。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对于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司法鉴定工作,知晓如何通过司法鉴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扩大司法鉴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和行业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省政协、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有关领导赴西宁地区宣传活动现场进行了指导巡视。省、市电视新闻媒体对宣传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