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法院结合司法审判特性 牢牢把握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方向标”

21.08.2014  18:12

        随着党的群众路线不断的深入开展,都兰县法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转变工作作风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紧紧抓住司法工作特性,“四措并举”打造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方向标”。

        一是院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本着廉洁自律、勤政高效、严格管理、规范服务的准则,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作出公开承诺,并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以此进一步促进活动取得实效。此外,还在大厅设置宣传栏、展板、意见箱等,使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和监督中。各项举措进一步树立和弘扬了良好作风,增强了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构建一个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审判质量,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二是及时成立了案件回访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回访制度,由纪检监察和审管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回访小组。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约谈当事人的形式,对已审(执)结的刑事、民商事、执行的随机抽样人进行回访,通过回访,有力促进了法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的责任感,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的方式,进村入户,将法庭开在农户家门口,将村民关心的、涉诉较多、矛盾较集中的问题公开审理,即方便了群众诉讼,又为村民调解矛盾、化解纠纷、答疑解惑,普法教育提供了新路径,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树立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四是借助于节假日,走上街头,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摆放板报等方式组织开展诉讼咨询、案例分析等宣传,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提高了群众学法、守法的意识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自觉性,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都兰县法院将进一步采取各项措施把司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利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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