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司法局:“五字诀”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19.05.2014  18:00
  门源县司法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水平,狠抓以“五类、五制、五零、五高、五心”为内容的“五字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公证、律师、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内部职能为一体的“大法援”法律援助服务平台,采取集中受理、分散提供服务的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快捷、便民、高效的法律服务,奏响优化便民和谐曲。
  一是以“五类”确定法律服务主体。门源县司法局把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等五类人员列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从其实际困难出发,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群众。
  二是以“五制”强化援助工作职能。建立健全法律援助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值班制度和回访制度等工作制度,要求原援助律师按制度办事,依制度律己,强化中心的工作职能,提升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效率。
  三是以“五零”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以办案零收费、服务零等待、流程零障碍、质量零差距、对象零投诉的“五零”为目标,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并在县妇联、总工会、残联、民政局、团委所等机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设立法律援助网络单位工作站,形成纵横交错、点线结合的服务网格、“半小时服务圈”;对农民工工伤赔偿问题、老年人申请赡养问题、未成年人请求支付抚养费问题、社会保险纠纷等均不予审查经济条件,实行特事特办;探索建立律师、公证人员诚信档案和公信档案,提高自身诚信力、公信力和服务大局的能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
  四是以“五高”提高援助工作素养。以工作高能力、形象高标准、办案高效率、诉讼高质量、调解高水平“五高”为宗旨,提高援助中心的办案效率,提升援助律师的自身素养,提高群众对援助中心的满意度。
  五是以“五心”打造和谐法律服务。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法律服务活动,以当事人“忧心而来,宽心而去”为工作目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以心换心,认真推行“耐心、关心、责任心、信心、宽心”五心帮扶服务活动,实行依法审查,有困必援、有难必助、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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