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司法局召开深入开展“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座谈会

14.07.2016  04:04
  7月5日,西宁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座谈会。会上,各县区司法局负责人结合本地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作了讨论发言。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戴彦朝深刻阐述了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是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忠诚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促进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要切实加强执法执业理念和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等错误执法执业理念,切实转变和杜绝特权思想和冷硬横推的工作作风,使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要全面查摆和整改执法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全面查找出的问题,采取措施坚决纠正、切实整改。对因不严格执行、不规范执法执业的行为而造成严重影响的错案、瑕疵案,严格责任倒查追究,做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三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执业规范化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刑罚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和执法标准,把各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执法行为都纳入制度和规范之中。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努力使执业活动各环节、全过程有章可循。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执业规范化监督机制。加强执法执业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创新,健全完善执法执业质量、执法执业监督管理等机制,使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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