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 筑牢公平公正之剑

12.10.2015  18:24

   司法鉴定作为司法证明的一种重要手段和证据方法,被称为“证据之王”,在诉讼、调解、公证、仲裁以及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医疗损害、职工工伤、房屋拆迁等争议解决活动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鼓励、扶持司法鉴定公益性活动”、“建立司法鉴定管理、司法鉴定援助、司法鉴定行业重大专项和民族地区司法鉴定机构专项经费保障机制”等法定责任,为我省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司法鉴定公共服务机构已发展到45家,司法鉴定人600余名,2014年办理鉴定案件5662件,案件量连续3年保持在30%左右的增长速度,在服务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推动法治青海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申请司法鉴定不再长途跋涉

  实例今年5月,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的杨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高位截瘫,需要做司法鉴定来确定赔偿额度,委托玉树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5个工作日后就拿到了鉴定意见。像杨某这种类似的情况在2012年8月以前,只能长途跋涉上千公里到省会西宁市或到省外进行鉴定,既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也不利于案件和矛盾纠纷的及时解决。

  2012年8月,在省司法厅积极引导扶持下,玉树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此举结束了我省青南地区没有司法鉴定机构的历史,也为当地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就近委托司法鉴定提供了便利。

  措施近年来,省司法厅针对司法鉴定工作中基础薄弱、民族地区司法鉴定公共服务机构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和困难,科学合理地确定布局规划,积极引导扶持,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司法鉴定机构逐步覆盖到海南、海西、海北、玉树等偏远民族地区,较好地保障了当地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鉴定服务需求。

  司法鉴定有了政府财政支持

  实例从2013年开始,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等6家民族地区鉴定机构,每办理一起鉴定案件,都将获得由财政拨付的办案补贴经费。同时,由财政提供专项资金,对6家民族地区司法鉴定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予以一定的薪金补贴。民族地区司法鉴定机构专项经费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鉴定机构业务收费的不足,提高了司法鉴定人开展鉴定业务的积极性,稳定了民族地区司法鉴定公共服务队伍,也较好地保障了全省民族地区各类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的顺利进行。

  与此同时,今年8月,青海正信司法鉴定所由省财政资金保障下的第一批30万元的鉴定仪器设备购置工作已进入招标采购阶段,有效助推了该所高资质实验室建设。随着财政支持下先进检验检测设备配置工作的常态化,我省司法鉴定行业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将得到根本改变。

  措施省司法厅针对全省司法鉴定案件总量少,绝大多数鉴定机构难以通过业务收入获得发展,司法鉴定人均为兼职,对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等影响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问题,从着力为全省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司法鉴定服务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推进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必须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工作思路。经过不懈努力,司法鉴定行业重大专项和民族地区司法鉴定机构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得以建立,由政府财政出资,对全省司法鉴定公共服务机构仪器设备配置予以扶持,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认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技术咨询指导等作经费予以保障,并对全省民族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鉴定业务予以专项经费补贴。

  鉴定援助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实例2014年6月,家住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的“五保户”老人雷某,因某单位房屋自来水管破裂渗水,造成自家住房地基下沉、墙面开裂,遂因侵权责任承担问题与某单位产生纠纷,诉讼过程中需要分别委托两家鉴定机构对房屋受损的原因及维修加固所需费用进行司法鉴定,而五千多元的鉴定费用对“五保户”老人雷某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经济负担。司法行政机关在得知了雷某的情况后,及时为其办理了鉴定援助。

  15个工作日后,雷某就拿到了一家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和一家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据此,雷某也顺利获得了司法机关判决裁定的7万余元赔偿款。这是青海省以政府“埋单”的形式为经济困难公民提供司法鉴定援助中的一例。

  措施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的司法鉴定服务,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省司法厅于2012年10月制定《青海省司法鉴定援助暂行办法》,采取当事人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机构向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申报审批的便捷程序,为经济困难公民、因见义勇为而申请民事权益的人员等九类人群提供司法鉴定援助,援助办案补贴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收费基准价向提供援助鉴定机构支付。

  我省司法鉴定援助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取得初步成效,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已为各类受援公民提供鉴定援助服务400余件,鉴定案件主要涉及损伤程度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伤认定、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处理、建筑工程、户籍申报中的DNA检测鉴定等类别。

  随着司法鉴定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青海省各类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中存在的经济困难公民因交不起鉴定费用、做不起鉴定而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于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复杂疑难鉴定不再困扰办案

  实例2015年3月,海东市某地发生一起因琐事斗殴致人伤害案件,案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机构出具了轻伤一级的鉴定意见。因一方当事人不服并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后又委托另一家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得出了构成轻微伤的鉴定意见,两份结论不同的鉴定意见,给公安机关案件处理带来困扰。面对此情况,公安机关遂委托省司法鉴定协会进行专家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

  受理委托后,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专业委员会及时组织全省法医学、临床学方面的专家进行技术论证,最终得出被鉴定人损伤程度系轻伤一级,轻微伤鉴定意见系鉴定人对鉴定标准理解和适用错误的咨询意见,咨询意见有效弥补了办案人员专业知识的不足,为办案人员对案件的定性和处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公安机关拿到咨询意见书后,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很快就依法公正地办结了该案件。这是我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下省司法鉴定协会专业委员会办结的复杂疑难鉴定案件中的一例。

  措施2013年以来,省司法鉴定协会积极健全完善工作规则,协调落实工作经费,组建6个专业委员会开展重大疑难鉴定案件的专家论证活动,为司法机关解决疑难复杂鉴定争议提供咨询意见。由于协会专业委员会在鉴定咨询工作中的中立性和公益性特征,咨询意见容易为当事人和司法机关接受,两年来共完成30余例疑难复杂鉴定的专家论证工作,对于帮助司法机关解决鉴定争议,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权威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司法鉴定行业重大专项投入、司法鉴定援助、司法鉴定专家论证、民族地区司法鉴定机构专项经费保障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省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日趋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