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我省防灾救灾能力全面提升
9月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为科学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切实预防和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我省积极储备救灾应急物资,着力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不断健全三级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和四级救灾储备网络,灾害救助水平和防灾救灾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据了解,面对今年发生的雪灾、低温冷冻、干旱、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民政厅及时研究部署应对措施,及时出台了《青海省民政厅救灾应急工作组工作规程》,争取民政部向我省33个多灾易灾县级民政部门配备了救灾应急车辆,同时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实施了“基于自主卫星的灾情报送与服务综合应用示范项目”,争取506万元设备资金,为全省402个乡镇(街办)和部分新增社区配齐了报灾终端和通信设备,开通了乡镇网络灾情直报系统,启用了村级APP应用软件灾情报送功能。8月份以来,向全省各地下达救灾资金142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受灾群众口粮、住房恢复重建等困难补助,安排4000万元专项采购救灾面粉937.74万公斤、大米214.902万公斤,安排2000万元紧急采购棉大衣、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增加了各地救灾物资储备库存量,为进一步提升16个多灾易灾地区应灾能力,又补充储备了10个品种价值1996.64万元的生活类救灾物资,以备应急之用。拟在9月份,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提前采购6000万元的面粉和大米安排到全省各地,以解决冬令期间灾区群众生活困难。此外,8月中旬,省民政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安全管理的通知》,并及时下达了中央级救灾物资管理费551万元;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为切实保障农牧区受灾居民灾后住房重建能力,今年选择平安县、乌兰县、祁连县、称多县、杂多县5个县,开展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已足额下拨了省级补助资金283.5万元,各试点县农房保险补助资金及时跟进,试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