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全省各级消协组织积极调解群体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紧紧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认真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据统计,截止7月下旬,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接待来访和咨询19817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81件,解决274件,解决率9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1万余元,涉案金额达147.3万余元。期间,成功调解了3起群体性消费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年初,互助县消费者协会先后接到多名农民消费者投诉,要求退换出现漏油、启动困难等问题的某品牌微耕机。经县消协认真调查核实及对厂家代表耐心细致的法律法规讲解教育,经营者同意对该批微耕机作退货处理,共退货44台,为农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35万元。
4月上旬,贵南县消委会陆续接到100多位摩托车、小轿车司机的投诉,称购买使用的过马营镇某加油站90#汽油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在行驶中出现各种异常现象,经济损失少则千元多则上万元。面对群体投诉,县消委会一方面稳定受害人的情绪,另一方面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和分析。经委托抽检,认定送检90#汽油为不合格产品。县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将案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同时,与销售商反复沟通并达成协议,由销售商为533辆摩托车、17辆小轿车车主赔偿维修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32.16万元。
近期,同仁县20余名群众聚集某汽修厂门前,要求解决汽车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及其他附带费用等问题。同仁县工商局、消协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安抚双方情绪,调查事件详情,组织双方代表协商解决消费纠纷,最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00元,并控制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省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