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民和县和互助县储血点的批复
10.07.2014 18:37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海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在民和县、互助县设立储血点的请示》(东卫〔2013〕335号)悉。我委委托青海省血液质量控制中心对拟设立储血点的民和县人民医院、互助县人民医院血液存储工作、人员配置、房屋设施等方面进行了现场审核,经评估研究,同意在民和县人民医院和互助县人民医院设立海东市中心血站储血点。
请海东市中心血站切实加强储蓄点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此复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0.07.2014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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