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司法 公正审判 37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被收监

21.06.2015  10:48

  青海新闻网讯 6月1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近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严格司法,公正审判,认真审理各类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数量和比率都明显下降。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对全省法院当年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继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情况。经检查,全省各级法院决定收监罪犯37人,其中职务犯罪罪犯21人。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全省法院共裁定减刑13297人次,不予减刑4人;裁定假释75人,不予假释12人;其中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236人,假释9人。三年中,全省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9人。

  去年年初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全省各级法院严格按照《意见》规定严把三类罪犯减刑、假释的实质条件,严格掌握三类罪犯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数量和比率都明显下降。

  根据《意见》规定和最高法的要求,2014年全省法院审理的53件三类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向社会公示,全部做到了公开开庭,开庭审理时也全部向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方面的代表发出了旁听邀请,减刑、假释裁定书全部在全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公示。需要履行备案审查程序的部分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案件全部按程序报请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