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93名村警将充实消防一线

19.09.2015  09:35

   为全面提升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火灾防范意识,今年以来,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充分依托省公安厅推行的“村警”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一村一警”消防管理模式。截至年底,5793名“村警”将正式走上消防一线工作岗位。

  据了解,消防“村警”是指由地方政府通过合同聘用面向当地公开招聘,实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地方政府双重管理,在各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消防政策法规宣讲、农牧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宣传教育演练等方面工作。为打造一支素质良好、能力过硬的“消防村警”队伍,消防总队联合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村警”管理使用办法》,对“村警”的权利义务、职责权限、人员招募、待遇保障、日常管理、考核奖罚等进行了明晰和界定。根据相关要求,今年10月底完成5793名“村警”的招聘工作,11月至12月以县为单位集中组织开展“村警”岗前培训并组织上岗。并且以“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把入口关,坚持“复员军人优先、党员优先、有较高文化程度优先、思想进步和年富力强优先”的标准进行筛选,真正做到选好一个人、福祉一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