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三论学习贯彻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25.02.2015  10:16

  在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骆惠宁强调,要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方向。生活在青海高原上的各民族,经过千百年的发展、融合形成了目前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多民族共处的格局。如今,大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相互尊重与合作,在语言、建筑、服饰、饮食等方面相互吸收与借鉴,各民族的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紧密。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支持少数民族群众跨区域、跨行业有序流动,通过到内地就学、劳务输出、经商等形式走出去,同时引导其他地区群众到民族地区工作生活;优化小区安置点、村组楼栋的人口结构,合理配置行政、教育、文化等资源,科学布局宗教活动场所;支持各民族群众联合创业,依法保障各民族婚姻自由的权利,鼓励各族群众节庆互动交流,提倡共建共享美好社区和乡村。民族交融既不能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也不能无视民族共性放弃正确引导,要尊重民族差异而不强化差异,保持民族特性而不强化特性。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我们要围绕“两个共同”,努力在夯基础、推典型、扩影响上下功夫。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进一步找准创建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以此激励更多先进典型在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不同层面不断涌现。以多种方式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感召人、激励人,倡导见贤思齐,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各族人民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双语教育。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同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推行双语教育,既要求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也要鼓动在民族地区工作和生活的汉族干部群众学习少数民族语言。要加大双语师资培训力度,注重培养双语兼通人才,着力提高汉族和少数民族基层干部的双语水平。创造条件,有序推进民汉合校、混合编班,更好形成共学共进的氛围。

  历史和实践表明,青海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变迁的必然趋势,我们要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有效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统一的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青海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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