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审理毒品案件情况
27.06.2017 16:3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6月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5年、2016年全省法院审理毒品案件情况。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省毒品案件数量增多,2015年全省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15件402人,2016年全省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76件450人,同比增长19.37%。毒品案件分布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西宁、海东两市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其中西宁两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占全省毒品案件的四分之三以上。毒品案件涉案人员主要是无业人员,且逐年增多,据统计,2015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266人,其中无业人员228人,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总数的85.71%;2016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88人,其中无业人员332人,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总数的85.57%。毒品案件主要涉及罪名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这几类案件在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所占比重大,且案件数量有所增长。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仍然是我省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毒品类型。
针对严峻的禁毒形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法院要通过专项斗争、公开审判、法制宣传教育等多种有效的方式,积极参加禁毒的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同时,在处理具体毒品犯罪案件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 ( 张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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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6.201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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