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需要新动能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通过“三步走”实现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的战略目标。《纲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行动纲领,实行改革与发展相结合,既明确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目标、原则、战略部署和任务,又体现了《若干意见》提出的改革思路。
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从要素驱动发展到创新驱动发展的转变,需要新的动能。
1.人才是最重要的创新要素,没有人才不可能有创新。《纲要》提出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抓住了创新的关键。目前,我国科技人员的总量居世界前列,但人才结构不能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高端领军人才和高端技能人才匮乏。因此,要构建适应创新需求的多层次的人才结构。《纲要》特别提到要发挥企业家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收益和财产权,培养造就一大批勇于创新、敢于冒险的创新型企业家。企业家是重要的创新要素。根据熊彼特创新理论,创新就是将各种要素形成一种新的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在创新活动中,企业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组织作用,把科技与资本、市场、管理等要素有机整合,变成实实在在的生产力。如我国的一些创新型企业如华为、联想、海尔等都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型企业家。人才政策的关键是要建立有利于发挥人才作用的激励机制,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在收益分配上充分体现知识和创新的价值,“让各类创新主体、不同岗位的创新人才都能够获得合理回报”。
2.以改革促进和激发创新动力。《纲要》提出“坚持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同步发力”。过去谈科技创新总是围绕科技体制改革谈改革,把科技与经济割裂开来。创新链条是从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到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过程,有效的创新是在市场上获得成功的创新。因此,创新政策是综合性政策体系,包括财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教育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等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紧迫的是消除阻碍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改革不能仅限于科技体制改革,需要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相配合,如产权制度和诚信制度建设,保护创新创业者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加强创新要素培育和市场建设,如人才、技术、信息和多层资本市场等;建立公开透明、长期稳定的激励机制,形成各类技术路线和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发挥市场机制引导技术创新的作用。
3.开放创新加速创新型国家建设。《纲要》提出要全方位推进开放创新。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促进了信息、技术、知识、人才等创新要素的跨国流动,推动了生产力要素和科技资源的全球配置。同时,随着技术复杂度增加、交叉学科的创新增加,创新组织呈现网络化、专业化的趋势,创新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已不是在一个企业内部、一个地区内部甚至一个国家内部完成,开放与合作成为科技创新的必然选择。新形势下,我们要抓住机遇,在更大范围开放创新,从全球视野寻求、整合、运用科技资源。开放创新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如深圳就吸引了大量国内科研院所和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实现前沿技术的产业化;目前我国已经成为研究开发国际化的重点地区,约1800多家跨国公司研究开发机构在中国落户。目前,我国企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通过走出去兴办研发中心、并购国外技术型企业等多种方式,有效利用全球人才、先进知识和科技成果,快速提升创新能力。如华为在海外建立了诸多研究所,还与一些领先运营商成立的联合创新中心,大大提高了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4.国家赶超战略需要创新能力的赶超。《纲要》提出实现创新能力从“跟踪、并行、领跑”并存、“跟踪”为主,向“并行”“领跑”为主转变。纵观世界,许多发达的创新型国家都经历了从技术追赶到自主创新的过程。目前,我国的创新正处于量变到质变的阶段。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科技投入增长快于GDP增长,研发支出总量居世界前列,研发支出强度超过2.1%,科学论文和发明专利申请等科技产出快速增长,居世界前列。产业技术发展正在从跟踪、追赶逐步转向追赶、部分赶超、少数领跑的阶段。但总体看我国还是技术和知识产权净进口国,原始创新能力不足,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前瞻布局新兴产业的前沿技术研发,发展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力争实现弯道超车。另一方面,通过开放创新有效利用世界的高端人才和先进科技成果,加快赶超步伐。
来源:《光明日报》 201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