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集中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3月28日,海西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集中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党员负责同志会议和六下团组时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我国改革发展实践中的一些独创性经验,阐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工作、农业农村工作、文艺社科工作等重要领域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理论概括和创新,都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切中了发展的命脉,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陈希部长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
会议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机关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准确把握请示报告内容,严格规范程序,切实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对党忠诚、襟怀坦白,严格按照规定报告相关事项,坚决禁止隐瞒不报,切实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政治职责,确保条例执行到位。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读文件、学政策”等活动结合起来。要积极教育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今年工作基本要求、政策取向和具体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上来。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州深入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要以“基层减负年”为抓手,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全年各项工作,为海西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