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交通局】西宁市交通局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及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

22.09.2015  11:34

      根据省政府104、109号令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靑交法[2015]24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及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
      一是做好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安排三县交通局、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认真对照取消的事项抓好落实,不再审批,并予以公开。二是做好省级下放至市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要求三县交通局、市运管处、地方海事局、局机关各处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主动与省交通运输厅、省运管局、省公路局、省海事局、省路政执法总队加强沟通衔接,依法做好承接落实,并确保各审批事项监管不缺位。三是要求三县交通局、市运管处做好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涉及工商登记前置改为后置的审批单位,要主动与工商部门对接。逐项落实,按照要求办理审批业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先照后证”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要求三县交通局、市运管处对照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抓好落实,一律予以取消,不再进行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并予以公开。五是做好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不再进行申报。六是省政府104号令下放的7项路政许可事项,由局公路处、三县交通局做好衔接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加强后续监督,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监督真空。七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国务院及省政府令等文件,全面梳理各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完善审批流程 ,修订公开资料,并同步研究和加强配套监管措施,出台指导意见。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要注重向行政相对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全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