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9.12.2020  17:01

   (2020年12月25日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深入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持续推进“一优两高”,在新的起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省情认识,就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1.新青海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主动适应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深刻把握结构转型、动能转换新形势,从容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各类风险挑战,面向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青海的生动实践,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青海即将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始终贯彻精准方略,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42个贫困县(市、区)全部摘帽退出,53.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前一年全部“清零”,提前一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各族群众美好生活跨上新台阶。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地位更加稳固。全面启动省部共建国家公园示范省,高质量完成国家公园试点任务,发布实施“中华水塔”保护行动纲要,积极开展保护地球“第三极”行动,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取得实质成效。始终推动高质量发展,绿色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和绿色有机畜牧业生产基地加快建设,旅游业成长为全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城乡区域发展格局优化升级,兰西城市群合作共建开启新篇,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根本改观,宜居宜业水平显著提高。相继建成一批填空白蓄势能的重大项目,综合运输骨干网络基本形成,清洁电力跨省输送,大电网实现县县通。纵深推进各领域改革创新,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聚集优势因时发力,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加快建设,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援青成效显著。始终创造高品质生活,民生福祉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每年保持75%以上财力用于民生投入,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农牧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地方治理能力显著提高。8个市(州)全部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成效显著。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涉藏工作水平明显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全省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各族人民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向心力、凝聚力空前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为顺利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青海建设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凝结的精神影响深远。发展启示我们,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要始终紧跟习近平总书记步伐、紧扣党中央节拍,始终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谆谆教诲,以“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引领新青海建设行稳致远。必须强化政治自觉,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努力实现青海生态价值的最大化;必须坚定战略定力,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创新驱动,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大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动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发展优势;必须坚守人民立场,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推动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促进民生保障由低水平广覆盖向高水平均等化加快迈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国前列;必须牢记初心使命,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前所未有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而深远,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正在增加。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区域发展布局和对外开放格局深刻调整,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经过长期积累特别是“十三五”的长足发展,我省经济实力、生态质量、基础条件大大提升,发展的稳定性、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我省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但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较低层次的基本省情没有变,经济社会发展上升的总体态势没有变。“两个没有变”的阶段性特征的内涵发生新的变化:产业链总体处于价值链中低端,工业化滞后于城镇化,产业现代化、经济市场化、民生均衡化水平依然相对较低,现代化生产滞后于现代化生活需求;创新驱动活力不足,人才短板亟需补齐;区域城乡差异仍然较大,基本公共服务和基层基础还很薄弱;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依然艰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压力依然较大;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能力、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时期,“一带一路”、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为我们提供了难得机遇和广阔空间,我省将处在巩固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成果,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为现代化建设积蓄力量的重要阶段,呈现出“四期”叠加的特点: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正处在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期,协调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更加紧迫;绿色发展成为内在要求和普遍共识,正由生产要素驱动向要素与效率共同驱动、效率与创新联合发力转变,正处在转型升级关键期,新旧动能转换的要求更加紧迫;区域城乡发展布局更趋科学,城市群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空间形式和动力源,正处在竞争优势重塑期,一体化协调发展的要求更加紧迫;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势能叠加释放,正处在改革开放深化期,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要求更加紧迫。

  全省上下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两个没有变”的省情阶段性特征,保持战略定力,遵循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确保青海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3.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展望二〇三五年,我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提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坚实稳固。绿色产业体系全面建成,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部分领域关键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与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基本实现地方治理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平安青海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旅游名省、高原体育强省影响力显著增强。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对外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明显提升,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十四五”时期青海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4.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与时俱进把握“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以“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为牵引,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努力为建设创新引领、绿色导向、开放带动、协调融合、共享普惠的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新篇章。

   5.重大原则和重要关系。 深入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重大原则,进一步把握和处理好以下重要关系:

   ——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人口规模和分布、产业结构和布局与自然资源承载力相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质量和总量的关系 。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坚持质量优先和稳定增长相统一,加固发展底板、补齐基础短板、厚植竞争优势,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空间和时间的关系。 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着眼长远,把握当下,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重点开发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增强区域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维护边疆稳定的功能,提升青海分量。

   ——自身和全局的关系。 充分利用外部条件,更好发挥自身优势,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更高质量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展现支持国家发展大局青海担当。

   ——继承和创新的关系。 坚持和弘扬新青海精神,以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开放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加强和完善制度供给,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持续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6.总体布局。 我省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总体布局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共同守护好地球“第三极”,培育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四种经济形态”,创建国家公园、国家清洁能源、绿色有机农畜产品、高原美丽城镇、民族团结进步“五个示范省”。确定这样的总体布局,传承了历史经验,把握了发展趋势,展示了价值担当,彰显了优势潜力,回应了群众期盼,特别是体现了“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必将有力激发全省各族人民热爱青海、建设青海、奉献青海的热情,创造青海更加美好的未来。

  落实好总体布局,必须找准现代化建设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重点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两新一重”建设,构建现代治理、自然保护地、现代产业和公共卫生服务“四个体系”,推动工业产业、农业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类园区”创新发展。

   7.主要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与全国同步协调发展,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由体系建设向融合发展深化,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竞争优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基本建立,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达峰目标、路径基本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绿色环保节约的文明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普遍推行,“中华水塔”全面有效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建立,国家公园示范省基本建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

   ——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全面建成,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影响力显著增强,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成效明显,三类园区改革创新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深入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民生保障进一步提升。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现代化制度基本建立,全省教育发展主要指标接近全国水平。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全国水平。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取得新进展,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明显改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传承和弘扬,文化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提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口岸建设取得新进展,陆港产业集群积极培育,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地方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发展保障更加有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提高,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成为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地区长期繁荣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着力建设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护“中华水塔”,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涵养生态财富、提升生态价值、打响生态品牌,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青海力量。

   8.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健全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精准保护,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空间格局。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监管体制。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动草原、森林、湿地、荒漠等生态补偿全覆盖。探索开展湟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深化全球气候变化对青藏高原影响研究。

   9.坚决守护好“中华水塔”。 建立保护协同机制,统筹水域陆域、源头流域综合治理,巩固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建立三江源水生态空间保护管控制度,实施江河源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确保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及以上。完善禁护衔接的管控政策,加强人类活动迹地修复。建立江河源守护人制度,持续推进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10.高水平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高水平建设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推动创建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理顺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健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支撑的长效工作机制,组建职业化管理队伍。建立统一分级管理新体制,率先在国家公园所在县域开展自然资源经营管理活动、自然保护地现代化社区建设试点。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伤害补偿常态化机制,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自然保护地模式。

   11.打造山水林田湖草冰沙系统治理样板。 统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区域发展战略的协同性,构建“两屏三区”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保育修复,推进三江源、祁连山、柴达木盆地和河湟谷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泛共和盆地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大草原和湿地生态保护,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完成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支持矿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继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巩固提升行动,加快湟水河规模化林场建设,推行林长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改善城市群地区空气质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健全五级河湖长制,加强黄河干流、湟水河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重大产业布局环境影响评价和重大环境政策经济社会影响评估。

   12.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加快西宁“无废城市”试点。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推进重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探索开展县城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健全乡镇垃圾处理设施,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完善循环经济标准和认证制度,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建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构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3.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广泛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习惯,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发展花卉苗木、乡村花海、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富民产业,建设河湟谷地百里长廊经济林带。推广节能、装配式等绿色建筑。构建绿色产品体系,建立再生产品推广使用制度和一次性消费品限制使用制度,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制度,完善绿色采购清单机制。

   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增强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内在活力

   改革创新是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动力。 把科技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青、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体系建设,着眼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4.深化经济领域重点改革。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扎实开展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风险防控化解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完善城乡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复合利用。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扩大清洁能源与负荷主体直接交易范围,鼓励大用户参与跨省区电力交易,研究建立电力现货市场体系,推动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打造“绿电特区”,实质性运作青海绿电联盟。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省及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完善民生资金直达长效机制。支持省信用联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完善和落实财税金融管理监督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

   15.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大企业竞争力跃升、中小微企业茁壮成长、创新型企业快速涌现,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做优做强国有资本。滚动实施千家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培育提升制造业“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优化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健全非常规状态下企业稳定发展保障机制。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立财政金融协同配合机制,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和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加大民营企业引导资金支持力度。建立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和包容审慎机制。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和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壮大企业家队伍。

   16.构建和完善创新生态。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创新要素顺畅对接和创新资源高效配置。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收益分配机制,完善权益分享机制。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完善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培育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机构,开展创业投资与科技保险融合发展试点。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弘扬科学精神,做好科普工作,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17.增强创新基础能力。 加快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构建重点领域完整创新链,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优化整合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企业在省外建设科研基地。增强基础研究保障能力,打造冷湖世界级天文观测基地,推动申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验室,积极推进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培育青海科技创新专板企业,加大对科技型初创企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军民两用优势技术产业化。

   18.推进重点领域科技攻关。 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技术实现新突破,提升科技投入产出效率。强化生态环保科技支撑,实施国家公园建设科技专项、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技专项,推动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建设青藏高原综合科考中心及服务保障基地,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研发推广生态保护修复技术,增强应对生态系统变化能力。组织攻克一批制造业核心技术,推动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成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打造国家级太阳能发电验证基地,推广智能装备和信息技术示范应用。增强绿色有机农牧业技术保障,加强种质资源创制、保护性耕作、生态高效养殖、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技术研究和推广,建设智慧生态畜牧业实验示范基地。

   19.提升人才战略性支撑作用。 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培育本土人才、引进外来人才、用好现有人才,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健全多层次、分渠道的人才培养体系,培育经营管理人才,推进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引进工程,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加大艰苦边远地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健全人才+项目柔性引才用才机制,探索建立“双招双引”模式,构建“科技在内、人才可以在外”的人才工作新机制。健全人才关爱机制,探索建立重点领域人才举荐制,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加大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

   五、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

   实体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坚实基础。 聚力实体经济,聚焦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品牌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变革,抓紧建设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20.推动优势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科学开发战略性资源,壮大提升支柱性产业,优化升级“四张牌”全产业链,形成更高附加值、更强创新力的产业链,打造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金字招牌。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着力建设现代化盐湖产业体系,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和无机盐化工产业基地。构建钾盐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推进盐湖化工向锂电、特种合金、储热、耐火阻燃等新材料领域拓展。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更多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发展储能产业,贯通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推动地热能、干热岩、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产业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着力发展牦牛、藏羊、青稞、油菜、马铃薯、枸杞、沙棘、藜麦、冷水鱼等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四区一带”农牧业发展布局,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加强“两品一标”认证和保护,健全农牧业投入品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建设国家富硒农业种植基地,建设智慧农业。探索利用荒漠化土地发展现代滴灌生态农业。培育壮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培育适应高原气候条件的农作物种子。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引领,构建“一环六区两廊”生态旅游发展新布局,规划建设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形成青藏高原国际生态旅游胜地,推动大区域、大流域旅游联动发展。延伸发展旅游产业链,积极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推动特色轻工深度嵌入旅游产业链,提升旅游要素保障水平。

   21.积极培育新兴产业。 把握产业变革方向和培育未来竞争新优势,推动一批新兴领域发展壮大成为支柱产业。推动新材料产业向高端延伸,发展先进有色金属、新型金属合金、电子信息、高强度碳纤维、下游高端合金及航空航天结构等新材料,推进锂电池及终端应用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装备制造向系统集成制造升级,建设关键大型铸锻生产基地,巩固发展专用机床等高端产品,配套发展光伏制造、风电装备,建设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基地,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培育中藏药材专业化市场,创新中藏药材生产和生物提纯技术,发展保健品产业。发展5G产业、大数据产业和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智能科技产业。培育发展应急产业。

   22.增强服务经济发展动能。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商务咨询等业态。推进智慧物流发展,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体系,搭建专业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打造快递电商融合示范基地,加强应急物流能力建设。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升级发展,强化信贷投向引导,增加县城和乡镇金融服务可及性。支持发展地方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供应链金融,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发展健康、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开发居民生活服务衍生品产业链。加强服务质量标准建设。

   23.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加快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进程,推进产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深度变革。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开展“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支持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互动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促进区块链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区块链在各领域深度应用。发展数字化现代服务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育、医疗、养老、文旅、商贸等领域广泛应用。培育分享经济、新个体经济、智能零售等新业态。鼓励发展直播电商产业,申报建设数字商务产业园。推进农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数字农牧业示范工程,发展循环、创意、会展、定制等农牧业新业态,推进高原特色农牧业与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24.深化园区改革创新发展。 推动园区由单一生产型向复合功能转变,构建国家级园区引领带动、省级园区支撑有力、地方园区彰显特色的高质量发展载体。打造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行业重要影响力的研发制造基地。推动海东工业园上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柴达木国家重要的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支持海南绿色产业园区升级为省级产业园。提升国家产业技术高新区创新引领作用,建设青海科技城,增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级重大科技平台支撑功能,支持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基地。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巩固提升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带动作用,规划建设一批原产地特色产业集聚园。优化园区管理运营体制,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度、投资强度等指标整体控制,探索园区植入自贸区相关政策。

   六、扩投资促消费稳增长,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 提升供给质量激发消费潜能,优化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体系,深度融入国内国外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国内大循环的战略回旋空间、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纵深支点。

   25.全方位深层次融入国内大循环。 积极对接强大国内市场,完善扩大内需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推动更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立体多维多元整合提升产业链,构建循环链和产业集群,优化供给结构,提升供给体系适配性。建设完善的现代化流通体系,推动上下游、产供储销有效衔接,大中小企业整体配套。加强产业跨省域科技资源对接,推动建立品牌优势产业国家级、区域性创新平台,完善市场导向的创新成果转化政策,以高水平的创新增强供给体系质量,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和联动性。纵深推进兰西城市群合作共建,加强重点领域一体化政策协同和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建立以省会城市为主导的城市间多层次务实合作机制。主动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体系,打造向西向南开放的经贸共同体。围绕地球“第三极”生态保护,密切与相关省区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能源资源等领域的合作。加强省内谷地盆地协调发展,建立流域上下游平衡联动发展机制。

   26.促进交流合作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 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全方位拓展合作交流新空间,发挥对外经贸合作平台作用,拓展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日韩、欧盟等投资贸易合作,开拓拉美、非洲等地区市场。实施外贸主体培育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出口商品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打造特色轻工、新能源、新材料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境外并购和股权、创业投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和生产基地。加强与沿线国家政策规则标准联通,落实统一内外销市场准入政策,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完善商品进出口管理和外贸促进政策体系。

   27.聚焦关键领域促进有效投资。 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加大城市群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投入,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

  加快补齐铁路、公路、机场、能源等基础设施方面短板,谋划实施一批重要通道联通工程、延伸工程和关键枢纽工程。扩大制造业投资规模,谋划战略性投资新领域,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强化制造业强链补链延链。加强重点生态板块、谷盆地及河湖流域系统治理投入。推进公共服务补短提质,加大对民生新期待和新需求的投入。

   28.深入推进消费升级。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实物消费与服务消费协同发展,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推动传统批发市场“触网”升级,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智慧商圈、智慧市场,发展数字家庭、远程定制、体验分享等消费新模式,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发挥重点地区商业综合体辐射带动效应,支持城市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完善消费配套,发展品牌连锁经营,推进社区便民商业网点建设,丰富优质消费品供给,增加进口商品直销渠道,引导消费回流。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优化消费制度和市场环境,健全服务消费促进政策和维权机制,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消费信用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

   七、优化区域发展布局,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 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发展战略,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两核一轴一高地”区域协调发展总体布局和“一群两区多点”省域城镇化空间体系,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29.巩固提升经济发展增长极。 深入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打造西宁—海东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现代高原美丽幸福绿色“大西宁”和城乡统筹“新海东”,高水平推进河湟新区建设,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捷的城市新组团,打造经济生态文脉共同体。推进产业梯次布局、链接配套,联合创建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便利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做好服务涉藏州县民生承接工程。推进民和—红古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打造开放“柴达木”。推进格尔木西部地区重要的交通物流枢纽开放型城市建设,建成青藏国际陆港和铁路口岸,深入研究柴达木盆地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巩固提升全国钾肥生产基地地位,统筹推进盐湖、油气、有色金属、可再生能源、生物资源等综合开发利用,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打造特色“环湖圈”。推动泛共和盆地绿色崛起,打造共和区域中心城市,推进同仁、海晏、贵德等新兴城市建设,建设国家清洁能源主力基地、干热岩开发利用实验示范基地和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建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30.打造绿色人文三江源。 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价值,完整保护高寒典型山地生态系统,强化江河湖泊、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国家重要生态产品供给地。发挥区域生态资源、人文独特性和大尺度景观价值,适度发展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畜牧业,打造高端特色旅游品牌,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体验和自然教育,推动从生态补偿对象向生态产品卖方市场转变。打造玉树高原生态型商贸文化旅游城市和三江源地区中心城市,建设玛沁高原雪域新城。支持生态功能区的人口逐步有序转移,争取生态宜居搬迁工程试点,建设点状分布、规模适度、功能配套的生态人文旅游城镇,打造文商旅城融合发展典范。积极开展洁净三江源行动,使三江源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示范区。

   31.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强化城镇发展的环境自然硬约束,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合理预留有效支撑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提高城镇空间利用效率,形成自然约束有效、资源环境承载协调、人口布局合理的城镇发展新模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增加居住证持有者享有的便利和服务,加快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力度,打造和壮大地域特色品牌。打造城镇特色风貌,注重城市设计管理,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深入实施公交城市工程,统筹公交城市和慢行城市建设,实现省会城市绿色公共交通全覆盖。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城市生命线系统畅通保障机制,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评估排查制度和防控机制,加强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风险防控。积极培育新兴城市,稳妥推进重点县撤县设市。增强农牧区综合配套改革集成效应,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3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生产好产业强、生态好环境优、生活好家园美乡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牧业生产结构,培育产业融合示范县、产业融合先导区和融合发展示范园,全面推进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乡土人才。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历史风貌,推动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传统工艺振兴,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深入开展农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把乡镇建成服务农牧民的区域中心,打造高原美丽乡村升级版。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5年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考核机制等的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争取国家在我省设立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民营企业“百企兴百村”行动。

   八、深化对外开放,拓展合作共赢新空间

   对外开放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坚定不移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巩固拓展对外开放大通道战略支撑作用,布局建设对外开放平台,深入开展交流合作多元互动,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33.推动国际物流通道建设。 发挥我省连接“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纽带作用,协同共建青甘川、新青川、青藏滇大通道,深度融入“六大经济走廊”。强化物流枢纽支撑作用,建设西宁—海东、格尔木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基地,争取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提升区域物流枢纽配套能力,打造国家重要的区域性交通物流活动组织中心,构建形成通道引领、枢纽支撑、衔接高效、辐射带动的现代化物流枢纽体系。对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和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优化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线路组织和货源组织,健全“大通关”机制。

   34.拓展国际合作交流空间。 建设绿色创新文明丝绸之路,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合作,推动绿色丝路使者计划长期落地青海。积极参与“丝路一家亲”行动,办好“环湖赛”等文体活动,开拓境内外旅游客源市场。推动国际产能合作,鼓励优势产能走出去,建立海外生产基地、产业园区、研发中心,支持交通、能源等各领域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加强人才联合培养、科技联合攻关,共建科技合作平台,深化和拓展与国际友好城市的务实交流合作。

   35.打造对外开放国际化战略平台。 高质量运营西宁综合保税区,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向综合保税区集中,支持企业承接境内外委托加工和服务外包业务。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建成运营西宁、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平台,打造跨境特色大宗商品集散中心、跨境电商结算中心和数据中心,支持企业设立海外仓,推动跨境电商“新零售”业态创新发展。推动设立格尔木综合保税区,开辟西宁—格尔木—加德满都公铁联运班列。借鉴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申建中国(青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辟西宁机场国际新航线,推动格尔木机场升级为国际航空口岸,建设西宁、格尔木铁路口岸。提升展会赛事的国内外影响力,定期举办国家公园论坛。

   36.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全面落实国家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提高招商引资的有效性,推动集群式、产业链式招商,吸引国内外公司地区总部和营销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等机构入驻。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鼓励外商开展并购投资,支持外资研发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加强对外商投资的要素配置和合法权益保障,为外国创新创业人才来青工作提供便利。加强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经贸风险防范和贸易摩擦应对能力。

   37.深化对口支援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国家战略,完善教育、医疗人才等“组团式”支援机制,深化帮扶重点领域,提升帮扶层次,促进支援帮扶工作向长期互利合作共赢转变,形成多级互动、广泛参与、扩围提质、升级加力的新局面。落实与援青省市政府间战略合作协议,促进教育、人才、产业、生态等领域帮扶合作,谋划储备一批强基础、惠民生、管长远的援青项目,推进涉藏州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对口支援省市、国内发达地区在青共建产业园区,构建产业共建发展模式。完善和规范对口支援规划编制和评估调整机制,健全援青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好援青工作双向评价和绩效综合评定工作。创新对口援青合作,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和相关研究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对口协作体系。继续推动对口支援工作向省级层面拓展,促进对口支援工作向更加注重人才科技智力、观念理念提升、信息技术引进等方面转变。将合作范围向沿海发达省市延伸,向有民族、文化、历史关联的省市扩展,不断扩大青海的“朋友圈”。

   九、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增强推进新青海建设的支撑能力

   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全面融入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干线网络,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补齐面向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短板,促进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38.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全面推进5G建设应用,推动实现城市、县城、重点乡镇和重点景区5G全覆盖。推广卫星互联网应用示范。高水平推进国家大数据云计算和容灾备份基地建设,打造海南青藏高原大数据云计算产业集聚区。推进“感知青海”建设,推动物联网在生态环保、智慧农牧业、城市管理、仓储物流、应急救灾等领域深度应用,建设“城市大脑”。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快充设施。推动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建设西宁至青海湖至茶卡(察汗诺)铁路。

   39.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运输网络。 统筹铁路、公路、民航协调发展,构建现代化便捷交通运输网。构建“两心、三环、三横四纵”复合型铁路网格局,加快建设西宁至成都铁路,开工建设青藏铁路西宁至格尔木段提质工程,加快格尔木至成都铁路、西宁至玉树至昌都铁路前期工作。全面推进青甘、青新、青川、青藏等国家骨干高速公路省界段贯通,加快完善省内高速公路网,力争县县通高等级公路。推进普通国省道提质改造,构建沿黄河生态交通运输走廊,建设交旅深度融合的交通网络,实施县乡道通行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成西宁机场三期工程,加快玉树、果洛机场改扩建,建设共和机场,建成一批通用机场。

   40.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统筹区域流域、地上地下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布局建设一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重大水利工程,实现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和水安全保障。构建城市群地区现代水网体系,全面建成引大济湟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引黄济宁工程,加快建设拉西瓦、积石峡二期、李家峡南干渠二期等灌区工程,加强中小型水源及配套工程建设。优化配置柴达木地区水资源,建成蓄集峡、那棱格勒河等水利枢纽,开工建设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一期工程,有效推动香日德水库前期工作,研究推动引通济柴工程。提升泛共和盆地水资源保障能力,推动实施“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及纳子峡灌区水利工程。加强黄河河道(青海段)治理,保障黄河上游长治久安。开展水库、灌区、水闸、淤地坝、农村饮水安全提能达标补短板工程,提高民生水利保障水平。

   41.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创建能源革命综合试点省,建成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打造海南、海西清洁能源基地,推进黄河上游水能资源保护性开发,开展水风光储等多能互补示范。实现“青电入豫”工程满功率运行,开工建设青海至中东部地区特高压外送通道。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发展能源互联网,完善全省主网架结构,提升汇集输送能力。推进大电网未覆盖地区延伸工程,实现全部乡村通网电。加强油气勘探开发和储备能力建设,建设千万吨级油气当量生产基地和原油战略储备基地,健全高原油气供应网。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面。推广城乡清洁取暖,推进三江源清洁供暖工程。建设黄河上游储能工厂,推进化学储能设施建设,创建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

   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健康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追求。 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健康青海行动,健全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的体制机制,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让各族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4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统筹“五医”联动改革,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城市医疗集团、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和社区医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巩固提高参保覆盖面。推行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43.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提升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全面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条件,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强化省级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一批重点专科,打造若干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联盟,积极创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提升州县医院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网络,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省级传染病专科医院、疾控中心和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建设,改善各级疾控机构及传染病科室(病区)设施设备条件。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健康教育制度。

   44.增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提升疾病防控和救治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增强平战结合的救治能力,完善应急救治机制。改革和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储备体系,完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分级储备制度,增强医疗物资和装备应急转产能力,鼓励家庭进行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45.强化医疗保障科学支撑。 建立医学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医药企业等联合攻关创新。加强中藏蒙医药传承保护与理论研究,加强“老药新用”的应用研究与技术储备,实施中藏蒙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强化高原医学、中藏蒙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鼓励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完善四级远程诊疗体系。全面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大全科医生和中藏蒙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构建供需平衡的医疗人才梯队。

   46.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人口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健全生育服务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银发经济,鼓励家庭、个人建立养老财富储备。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鼓励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提供托幼服务,发展托育联合体。

   十一、加强公共服务保障,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优质公共资源和服务供给,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7.提高就业质量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提升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就业容量和质量,促进充分就业。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支持民营经济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建立企业稳岗扶持体系,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发展特色劳务品牌,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实施中等收入群体2035倍增计划。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健全政策支撑体系,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发展慈善事业。

   48.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增强学生文明素质、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深化教育改革,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学校布局、师资配置、经费保障、学校管理和督导评估机制,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完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巩固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发展更加充裕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支持高校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加强应用型学科建设,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建成高水平西宁大学和有特色学术高地、创新平台和智库,打造青海教育科创园区。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建设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拓宽教育合作交流领域,打造特色学科品牌,持续推进异地办班办学。探索开展新时代教育现代化区域创新试验。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49.健全全覆盖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运营。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完善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完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对新市民群体及住房困难群体精准保障,建立农牧民住房安全有保障长效机制。

   50.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和增强群众精神力量相统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挥西路红军纪念馆、“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打造理想信念、思想政治和梦想教育高地,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青海建设。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护传承弘扬河湟文化、源头文化,打造黄河上游河湟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建设5A级博物馆群。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建设好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青海段),培养文化遗产传承人。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促进智慧广电发展,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营造清朗的互联网空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国家藏羌彝文化走廊和丝绸之路文化带青海片区建设,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开展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青海)建设,创建西宁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高原体育强省,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壮大体育产业,推动“赛事+品牌+城市”特色发展,打造全国民族体育运动示范区。

   十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治理是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5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建设青海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馆、研究基地,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建设“社区石榴籽家园”服务平台,推动形成各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完善青甘川交界地区平安与振兴工程长效机制。

   52.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促进党建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市县乡三级社会治理政府部门运行效率和快速响应能力,引导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社会治理。构建简约高效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强化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未来社区新型治理单元,建设社区“15分钟生活圈”,探索建立邻里贡献积分机制和邻里公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购买社区服务,构建“全科型”网格服务管理体系。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建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构建新时代社会公序良俗。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5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打造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雪亮工程”升级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五张网”,健全跨界地区风险联动处置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

   54.深入推进法治青海建设。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稳步推进地方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深化智能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十三、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

   维护安全是保障发展的底线和要求。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国家安全,统筹应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把安全发展贯穿到全省工作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55.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领导体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国家安全执法。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网络舆情导控,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管理。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完善国家安全重点领域风险预警预判机制和危机管控处置机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防各类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

   56.增强经济安全保障。 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关键领域安全可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加强粮食仓储、物流和应急供应能力建设。开展粮食节约行动。统筹全省网源荷布局,增强原油加工及供应水平,推进各类能源联保联供。维护金融安全,健全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对产业链供应链的冲击影响,培育引进产业链关键环节,密切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的合作,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建立“走出去”风险防控机制。

   57.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强化生物安全保护,完善食品药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强化餐饮环节智慧监管,提高食品、药品等民生直接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全面推进堤防建设。打造全省一体化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58.深化国防动员体系和后备力量建设。 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动全省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创新发展。拓展和深化新时代“民兵+”建设,整体提升应战应急保障能力。深化军地资源共享和双向支撑拉动,推动重大基础项目建设贯彻国防需求,加强现代人民防空建设,促进军地军民融合发展。抓实全民国防教育,扎实做好“双拥”工作。

   十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凝心聚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必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新青海建设的强大合力。

   59.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提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学习运用建党一百年宝贵经验,激励全省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苦干实干、务实创新,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加强政治监督,精准科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0.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激发各族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各项事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社科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建设新青海的力量。积极践行“登高望远、自信开放、团结奉献、不懈奋斗”的新青海精神,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61.确保“十四五”规划建议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按照本次全会精神,制定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各市(州)从实际出发,编制好本地区的“十四五”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与透明度,加大规划宣传和执行力度。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十四五”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前景光明。全省各族人民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拼搏、不懈奋斗,为顺利实现“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青海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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