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青海:“社区就像一个大家庭”
民族大家庭
在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有一个回、汉、蒙、藏、土等多民族聚居的社区——“花园路社区”。
这个社区的居委会成立于2004年4月,是一个辖区以县城大十字为中心,辖区面积约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2098户的庞大社区。
近年来,花园路社区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社区各项工作得到上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先后获得“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2015年首届百姓广场舞青海赛区门源选拔赛优秀组织奖”、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先进集体、全州五四红旗团支部、“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以及门源回族自治县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巾帼文明岗”等多项殊荣。在这个社区里涌现出了许许多多互帮互爱,相互团结,亲如一家的民族团结的和谐共融故事。
广场舞跳出民族情
“燃起熊熊的篝火,跳起欢乐的锅庄。抒发丰收的喜悦,畅饮生活的酒酿……”每当音乐响起,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的广场上,一场场“文艺演出”就自发的舞动了起来。
在浩门镇“花园路社区”,65岁的邢永顺大妈每天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去社区的广场带领大家跳舞。按照邢大妈的话说:“现在生活好,大家关系好,带领大伙儿一起跳舞,每天都觉得很开心!”
邢大妈所在的“夕阳红舞蹈队”在五年前就成立了,是群众自发组织的,与舞蹈队经常合作的还有社区里的一支民乐队,如今两支队伍的总人数达到了30人,成员由汉、回、藏、土多个民族的群众构成。
邢永顺大妈说:“前几年,舞蹈队是自发组织起来的,但由于经费等问题,差点就解散了,镇上领导知道后特别重视,给我们想尽办法购置了一些服装和道具,还给我们添置了音响设备,这些雪中送炭的举动,让我们舞蹈队越来越红火了。”
在浩门镇的9个行政村、4个社区都拥有一支像“夕阳红舞蹈队”一样的民间文艺队,而这个文艺队就是浩门镇“花园路社区”以文化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一个缩影。
浩门镇党委书记马吉祥说:“这几年来,我们浩门镇各个社区的文艺队利用农闲或者重大节庆的机会,经常性的组织汇演,各民族的服饰、舞蹈、歌曲得到充分展示,对本民族来说,加深了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对其他民族来说,得到了学习和了解其他民族文化的机会,不管是台上的演员还是台下的观众,文化艺术成为各民族团结的融合剂,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文体活动凝聚团结心
浩门镇的"花园路社区"本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因此文艺队的成员也是由多民族的成员组成。文艺队的成立,发扬和传承了各民族的优秀文艺传统,丰富了广大农民和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也使各民族的优秀文化相互融合,可以说,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村委会广场上,每年的赛马节和趣味运动会上“花园路社区”的居民和二道崖湾村的村民一道参加这个盛会。
二道崖湾村党支部书记马德虎说:“我们每年都会和‘花园路社区’的居民一起举办赛马会和趣味运动会,项目包括赛马、拔河、打篮球、长跑等,不光是本村的村民,其他社区的居民都可以来参加,并且吸引了汉、藏、回、蒙古等多个民族的群众来参加,赛马会已经成了民族团结的‘盛会’。”
据悉,“花园路社区”在开展好各项文体活动的同时,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展板、阅览室等宣传手段和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各类座谈讲座,并且制作了永久性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宣传栏的同时,举办各类文化知识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和团结意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各族群众的广泛参与,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团结和谐的群众思想基础。
社区就像一个大家庭
家住在“花园路泉尔湾路”的雷增芳离异后虽然有低保金过日子,但是,她的儿子刘永新是一个肢体二级残疾的年轻人,多年来,在"花园路社区居委会"的主动关心照顾下,雷增芳家里的许多困难在社区居委会的帮助下渡过难关的。
今天,社区主任王进孝和社区的工作人员一道来到她家看望雷增芳和她的儿子。
只是一袋面,两袋米和3百元钱,但是,对于雷增芳和她的儿子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更是感受到了社区大家庭的温暖。雷增芳紧紧握住王进孝的手泣不成声。像这样的小事对于这个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来说等于是家常便饭。
近年来,“花园路社区”积极为153名各族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证,协助就业局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共有116名各族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让他们在掌握一门技能的情况下,增加收入。
在“花园路社区居委会”的关照下,家住在社区“阳光家园小区”的回族夫妇马福元和张梅英两口子,虽然住进了保障性楼房,但是,两口子都是下岗职工,只靠低保金不能满足在外地上大学的儿子的费用。社区知道此事后,主动上门了解情况,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他家的实情,积极争取助学资金和助学贷款,解决了他家儿子上大学的困难。回族居民马福元动情地告诉记者:“我们社区就像一个大家庭!”
“花园路社区”每年在社区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在心中”、“感恩社会感恩党”、“文艺演出四下乡”等活动的同时,每逢节假日主动上门慰问社区困难党员、残疾人家庭、困难群众,并且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花园路社区”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各族群众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联合辖区联点单位积极筹划,在社区评选出了“民族团结楼栋”、“民族团结家庭”、“民族团结个人”等先进典型,鼓舞社区各族群众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建功立业。(孙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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