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德令哈路(桥)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补充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西宁市德令哈路(桥)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
项目总投资:25026万元
工程内容:工程属于新建项目,德令哈路(桥)南起七一路,向北依次与规划中的滨河路南路、滨河北路相交,在终点处与互助路相接,共4个交叉口,均采用平面交叉形式。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为376.297m,红线宽为30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本工程为城市次干道,全线拟建一座桥,桥长为88.8米。工程总占用土地21.84亩,建设工期为3年。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简述
(1)社会环境影响
本工程与周边道路交叉处基本设置了平面交叉,基本保持了现有的道路布局,故能维持线路两侧的通行需求,因此本工程对周边道路影响不大。
各路段占地指标均低于相应等级低值限值,拟建道路用地总体指标没有超标,符合占地数量要求。
(2)声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主要来源为大量施工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 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也随之消失。运营期主要噪声影响主要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噪声。
(3)大气环境影响
道路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产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局部影响,并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运行期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持续的长期影响。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其中以CO、NO2为代表性污染因子。其次,车辆运行过程中,路面还将卷起一定量的扬尘。
(4)地表水环境影响
道路施工期间,局部地段的土方开挖,施工使用的沙、水泥等和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暴雨冲刷后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仅有部分雨水。
(5)固废
道路建设期主要产生拆迁建筑垃圾、废弃施工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符合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第二十二 城市基础设施 第4条“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的道路为《西宁市“十二五”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规划的道路,同时本项目符合《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中的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3.1空气环境
空气环境各现状监测点二氧化氮(NO2)、PM10、二氧化硫(SO2)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说明评价区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3.2声环境
拟建公路沿线共设置5个敏感点监测点和1个道路横断面噪声监测点,各监测点处的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2类质量标准。
3.3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在湟水河上设置3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湟水河各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要求。
3.4生态环境
本项目主要在保障房区内,自然植被以灌木为主,评价区无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4环境保护措施与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4.1环境空气
⑴施工期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对关心点均有一定影响,因道路施工场扬尘的产生源是移动的,仅在有扬尘产生的施工在该路段进行的时候,空气颗粒物浓度比较高。因此通过采取适当工程及管理措施,如午后路面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粉尘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和关心点的不利影响可以降到最低限度的。因修路造成的粉尘污染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⑵运营期
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的各关心点NO2、PM10、CO、SO2浓度可以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通过加强道路绿化可进一步降低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2水环境
⑴建设期
项目建设产生的含泥土的地表径流将对周围水体造成影响。在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并建设施工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再外排的情况下,该部分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较大的影响。
项目开工建设后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物料临时堆场的边沿应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项目施工期进入地表水体的石油类较少,且施工时间短,该部分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大的影响。
⑵运营期
暴雨径流(非引起洪涝的暴雨)是营运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水,主要是暴雨冲刷路面而形成。项目营运期间应加强道路保洁工作,通过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除控制大中型车辆通行外,还应加强运输车辆密闭性管理,运输易散落物品的车辆,必须密封;加强道路监控,减少车辆滴落的油污等。由于公路线路路面宽度有限,因此公路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是很小的,对地表水水质质量影响不大。
4.3声环境
⑴建设期
施工期间限定在白天进行,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噪防护;夜间禁止施工,同时,尽量选择无敏感点的地方作为高噪声设备的作业现场,并缩短一次开机的时间,以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声学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产生于土方开挖、施工机械作业等均会产生噪声。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由于施工机械数量、构成功能等的随机性,导致了噪声的随机、无规律性,为无组织不连续排放,对靠近工程范围的学校、居住区、居民点的日常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⑵营运期
运营期车流量逐年增大,交通噪声也随之增强。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加强管理、植树绿化、合理规划布局和安装隔声窗设施后,能显著降低道路两侧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4.4固体废物
⑴建设期
工程拆迁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利用的则应充分利用,以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需纳入藤县环卫部门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
⑵运营期
无固废产生。
4.5生态环境
项目建设前后,生态环境类型不发生变化。道路选线和建筑方式都注意了尽可能与通过区域的生态系统协调和相对的稳定性,没有造成城市格局变化和生态功能区的分隔。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因此本公路工程建设对农业生态也有一定的正面影响。
四、环评结论
西宁市德令哈路(桥)新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的环境影响可以减小到较小程度。因此,只要业主和承包商能够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该公路项目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2、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3、主要事项
⑴对当地环境状况的意见。
⑵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以及自然环境的影响怎样。
⑶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的影响。
⑷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⑸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
⑺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公示时间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公示有效时间为即日起10日内。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邮政编码:210042
联系人:江艳梅
联系电话:025-85287014 ((兼传真)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海云
联系电话:0971-6109157
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