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新改: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14.04.2016  09:32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了解到,商事制度改革两年来,我省市场主体数量年增长10%以上,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超过100户,特别是一些新的经济业态不断涌现,给市场监管带来了更多新挑战。今后,我省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将是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功夫,“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将越发明显。

  我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本原则将是,坚持职责法定,依法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明确各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同时,我省事中事后监管将坚持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综合联动运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目前,我省已印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同时,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38个部门签署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等4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青海省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中的各项联合惩戒措施,对被工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列入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的、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以及被其他政府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