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保机构经办基本医保试点扩大

14.07.2015  11:28
  为加快推进我省医保多元化管理模式,我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试点范围,将黄南州、果洛州纳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服务试点范围。8月1日起启动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政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费用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政府部门职责为:试点地区政府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委托管理协议等配套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征缴工作,加强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按照30%的比例对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违规“双线”指标的定点医院和医生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等。商业保险机构职责为:开展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特殊参保人群医疗费用等审核业务,按照100%的比例审核原始病历和费用清单,将初审结果及定点医院违规情况提交政府医保管理部门复审。提供风险评估报告,通过设置医疗费用警戒线、设定医生警告线,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因商业保险机构违规操作、审核不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