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商务局: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

24.04.2015  11:05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西宁市商务局了解到,今年我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中型载货车及危险品运输载货车被纳入补贴范围,报废车辆最高可补贴18000元。此外,今年申领补贴的条件有所降低,无需购买新车就可获得相关补贴。

  此次补贴范围包括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万千克(含)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万千克(含)且小于1.2万千克的中型载货车。

  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下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万千克(含1.2万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万千克(含1万千克)且小于1.2万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

  据悉,今年,中型载货车及危险品运输载货车被纳入补贴范围,申领补贴的条件降低,老旧汽车报废无需购买新车,只要符合条件的车辆报废即可申领补贴。补贴标准为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万元,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万元。商务部门提醒,符合申请条件的老旧汽车车主,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州)或县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