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传递法治温度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西宁市不少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城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案件时充分发挥法院职能,因地制宜开展执行工作,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日,城西法院受理执行的东某与何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判决书判决何某于判决书生效十五日内将房屋腾退后交付东某,并支付拖欠房屋租金487080元。因何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城西区法院依法受理。该案执行中,执行干警及时向何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申报财产。何某称,该房屋承租后一直用于经营洗浴中心,但受疫情的影响,今年上半年经营亏损,现随经济逐渐恢复,洗浴中心生意也在好转。房屋内水暖装修、通风设备、房间设施均按洗浴中心配置的,如果现在腾退中拆卸、搬离,会造成很大损失。执行干警多次到实地现场察看,考虑到该洗浴中心停止经营将造成后续物业费、房屋租赁费的产生,给双方当事人造成更大的损失。如果不顾何某实际境况,直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腾退,不仅使何某本就困顿的现状雪上加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无法实现。于是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与申请执行人谈心沟通,为保证该洗浴中心正常经营,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各项损失,最终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先不强制腾退房屋内所有设备及物品,将所有物品清点登记后,由申请执行人保管,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待何某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后,何某尽快从转让款中支付申请执行人欠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该案和解执行完毕结案。
善意执行理念,为执行干警在依法维护申请执行合法权益和充分保障被执行人正当权益中找到了平衡,在被执行人企业正在复工复产的重要阶段,更加谨慎采取执行措施,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能实现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减损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其能重新复工创造必要的条件,可以说善意执行理念给社会带来的不仅仅是个案的公正,更体现了司法的进步和法治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