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在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交通运输厅坚持政府主导、健全法制、保障投入、改革创新,高标准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发展,相继组织实施了乡镇、建制村通达、通畅工程、县乡道升级改造以及危桥改造、安保工程、乡村客运站点建设等专项工程,全省农村公路路网结构不断完善,公路路况稳中有升,农村公路改革事业稳步推进,公路桥梁安全畅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了更普惠更优质的出行和运输服务。
因地制宜,建好农村公路。“十二五”以来,省交通运输厅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牧区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结构,着力夯实农村公路交通运输发展基础。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9785公里,新建便民桥梁1298座,完成投资118亿元。截至2016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6.15万公里,较“十一五”末新增里程1.25万公里,等级公路比重达87.5%,路面铺装率达39.4%,乡镇通畅率达98.6%,建制村通畅率达到92.1%。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覆盖广度进一步提高,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三农”的作用进一步突出。
创新引领,管好农村公路。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省、市(州)、县“三级”农村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确立了主管厅长、市(州)长、县长“三长”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农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每年初,与市(州)交通运输局签订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市(州)政府和交通部门的管理责任,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作为首要目标纳入年度考核,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落实;二是落实依法治路。通过完善管理制度、以检查促整改提高、以检查促交流学习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水平,使路政执法案卷质量明显提高,路政巡查记录填写不断规范,公路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路政管理各项基础业务逐步规范,路域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效果,路政案件查处率达95%以上,有效维护建养成果。
深化改革,养好农村公路。坚持建养并重,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加大养护资金投入。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明确了中央燃油税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养护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二是推行基层管养新模式。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实践,积极推行“专群结合”养管模式,对乡村道日常养护实行农牧民群众定额承包养护,优先与积极性高、责任心强的农牧民签订养护承包合同,落实具体养护任务和养护费用,有效杜绝了农村公路失养、弃养现象。通过把养护难度大的与养护难度小的路段捆绑等方式进行招标或承包养护,日常养护推行群众领养与季节性集中养护结合的办法。与承包人或领养人签订日常管养合同,明确管养职责、管养路段、养护质量要求,确保路况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明显延长公路使用周期。截止2016年底,全省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优良路率达到49%,路况综合指数达到72.5。
统筹城乡,运营好农村公路。坚持大力发展农村客货运输,不断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农村物流发展。统筹城乡客运资源配置,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政策措施,鼓励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农村客运线路和城市公交线路对接,完善农村客运公共财政保障措施,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广度和服务质量,促进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建立和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统筹交通、商务、供销、邮政等农村物流资源,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共开通城际、城乡公交线路255条,80%以上的乡镇建有等级客运站,客流集中的城乡公交线路沿途全部建成港湾式候车站亭,100%的乡镇和86.7%的建制村农村物流不断发展,城乡物流运输更加便捷顺畅,全省城乡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效提升。
在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成果和好的做法与经验基础上,以首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平台,通过现场会、典型经验交流、培训讲座、专题宣传报道等方式,推广示范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进一步扩大示范县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农村交通运输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