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铺开司法体制改革
海西州将中央、省委精神和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推进县、市社区矫正体制改革。海西州制定印发《海西州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举办全州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会暨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分三个阶段在全州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年专项活动,重点规范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文书使用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扩大全州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试点工作,完成格尔木、德令哈、乌兰、都兰、茫崖5个地区的评估软件安装调试和社区服刑人员分险评估工作,对部分社区服刑人员报请特赦。建立州、县(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社区矫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推进法律援助体制改革。海西州本着“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将青少年、孤寡老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作为援助对象,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畅通申请渠道,扩大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受理、批准法律援助案件910件,受援939人,法律咨询1607人次,代书784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驻军部队、武装部积极协调、沟通,成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2家,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成立海西州法律援助刑事辩护服务团和8个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刑事法律援助适用阶段由以往的审判阶段提前至侦查阶段。开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完成格尔木市、乌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规范化大厅。开辟“12348”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解答法律咨询1464人次,积极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法律诉讼权利保障体制改革。海西州召开以“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为主题的律师业务交流会,恢复天峻县律师事务所及公证处,推荐两名优秀律师预进入检察官、法官遴选委员会,组织14名优秀律师、公证员加入州政府法律顾问团。
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改革。海西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经费,对全州人民监督员数量需求等情况摸底调查,确定选任机关、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管理方式和监督案件范围等,在全州各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农村牧区、社区学校等单位中初步选任产生68名候选人,最终确定49名拟选任人民监督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