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法院四项举措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6.12.2016  07:37

    乌兰法院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形象活动,进一步规范行为讲文明,提升形象树新风,以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法院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讲庭审秩序文明。实行庭审“三严格”制度,即严格遵守庭审时间,规范着装及庭审用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禁止吸烟、接听电话等行为;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按照诉讼法规定开庭,禁止有违反程序现象发生。

    二是讲接待行为文明。规范接待接访、接待方式、接待程序、答复程序等,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应有笑声,走有送声,处理有回声”,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便利群众诉讼,密切群众关系,增进群众感情。

    三是讲文化活动文明。积极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引导干警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和文娱圈,倡导文明、健康、科学、低碳的生活方式。成立了活动室等,满足了干警对文化活动的需求。

    四是讲环境美化文明。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将全院办公区及审判区划分卫生责任单位,开展对不文明、不卫生言行的规范教育和整治活动,全员参与美化整洁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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