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现将“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开。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
工程内容:60万吨/年烯烃厂、厂外管线及配套公辅工程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青海西宁市城东区东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30号
联系人:王文钰
联系电话:0971-7179989-280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C栋417
联系人:郑颖
联系电话:010-8466541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本项目选煤厂粉尘采用喷雾抑尘装置抑尘;烯烃厂烃类废气排入火炬燃烧,含尘废气经过滤器或布袋除尘器收尘;热电装置锅炉烟气采用炉内石灰石+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低氮燃烧器+SNCR法脱硝、电袋除尘器除尘。通过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可实现全部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处理装置、浓盐水蒸发结晶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废水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源;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聚烯烃料、废碱液、废黄油、锅炉灰渣、脱硫石膏、污泥、杂盐及生活垃圾等,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废催化剂均由厂家回收处理;矸石、锅炉灰渣、脱硫石膏送当地建材厂综合利用;废黄油与废碱液送焚烧设施焚烧;污泥、杂盐送园区渣场填埋;其他危险废物送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送园区垃圾填埋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本项目采取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选址和建筑安全、总图布置安全、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工艺技术设计安全、自动控制设计安全、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水和气污染应急等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联动体系,确保本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减少了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并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6、环境管理和监控措施:为有效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公司设有专职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专职环境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检测、日常监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并建立了完整的监控系统,配备用于各种用途的监测和监控设备。
五、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甘河工业园区西区,选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通过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综上,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的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七、 公式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链接
/UploadFile/file/201511/1511041122527031.pdf
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公示 -
西宁23:45 10.12.2015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