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现实困难 西藏提高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
26.08.2016 20:44
本文来源: 社科院
近日,西藏自治区文化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的通知》,将西藏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0000元。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到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激发传承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调动他们开展带徒授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传承弘扬西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此次提高传承人补助标准,将会充分发挥传承人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解决部分传承人传习活动中面临的现实困难,为正确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传承人保护、激发传承动力、增强发展后劲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2016年8月23日本文来源: 社科院
26.08.2016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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