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我们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采购实行(经办人、队室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财务人员、财务负责人)‘五签制’,报销实行(经办人、财务人员、财务负责人、主管领导)‘四签制’。”海东市乐都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积录在交流发言中介绍说。12月5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互查互学互推”活动经验交流会在西宁召开。
会议进一步总结推广了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提升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水平,为全力打造阳光清廉国土资源品牌奠定了基础。
今年4月以来,省国土资源厅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国土资源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厅系统5个事业局和8个市州国土资源局,编成6个小组,开展了“互查互学互推”活动,通过采取听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观摩等相互交叉检查、学习交流的方式,使大家对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同时也看到了自己的短板,找到了差距。
经验交流会内容丰富,现场气氛热烈。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事业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监察处处长,各市、州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与会者纷纷表示,只有把建设廉政国土资源作为行为准则,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真正给廉政“高压线”通上电,才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国土资源事业方向正确。
会议要求,全省国土资源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抓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干部之间的关系;要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三转”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的监督责任,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