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舆论氛围 我省开展多种形式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青海新闻网讯 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连日来,我省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新闻报道、专家访谈、言论、评论、图片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活动。省属新闻网站在网站首页、客户端首屏开设专题专栏,集纳稿件、策划原创,确保专题专栏时时更新,以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推动网上宣传,使广大网民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公民义务,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以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为重要平台,加强立体化推送,利用微信公众号,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加工、再传播,形成“共鸣式”报道,使正面宣传的声音更加持久长远;借助中央网信办开展的“中国好网民”“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全国主题宣传活动,借助党报党刊新媒体平台,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网民国家安全意识。各藏语频道、报刊、网站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及时推出各类报道并转载中央和省内媒体的重要文章。
我省各地、各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做了理论阐释和解疑释惑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户外大屏幕、车载显示屏、建筑围挡、灯箱、展板等宣传阵地,加大对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与此同时,共青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及省教育厅等部门积极沟通合作,开展了课堂教学、讲座论坛、研讨交流、巡回宣讲、社会调查、志愿服务、法治教育基层行等一系列针对青少年群体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全面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舆论氛围。
“以后上网得注意,不能随意点击不明网站,不然有可能会出现别人利用网络资源,盗取电脑中机密文件的情况。”4月15日上午,记者在新宁广场听到几名市民看着有关宣传国家安全内容的展板议论。
2016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家安全工作的认识,提高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4月15日,城西区委组织部、城西区公安分局、西关大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举办了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市民们参观了反恐防暴、国家安全知识等宣传展板,还领取了工作人员现场派发的宣传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