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法

15.04.2016  19:25

  青海新闻网讯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建立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体系。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骆惠宁同志批示指出:“国家安全关乎民族兴亡、社会稳定和公民根本利益,我省各地要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思想,以生动形象的方式,面向各界群众,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

   一、深入领会,切实提高对《国家安全法》重要性的认识。一是体现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出台《国家安全法》,就是依法科学界定了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使党中央提出的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任务,以及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制度和国家安全保障措施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为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是有效回应维护国家安全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当前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国家安全资源和力量分散,统筹协调不够;国家安全战略规划缺乏,顶层设计不够;情报信息捕捉滞后,综合研判不够;应对机制运转迟缓,快速反应不够等等。制定出台《国家安全法》,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依法确定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相关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地方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形成全党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 三是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我国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已经实现了有法可依的制度目标。制定出台《国家安全法》,就是要在这个法律体系中,进一步明确维护国家安全公开战线和隐蔽战线的工作,明确专门机关的职责和全体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

   二、主动作为,加强国家安全领域重要法律的贯彻落实。 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国家安全领域除《国家安全法》这部基本法律外,近两年,国家立法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反间谍、反恐怖主义、情报、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网络安全、电信、互联网等立法工作。2014年11月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第一部全面规范和保障反间谍工作的专门法律。这部法律明确界定了5种行为为间谍行为,即“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并于2016年1月1日颁布实施。这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专门法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措施,并明确界定5种行为为恐怖行为,即“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实施其他恐怖活动的”。下步涉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网络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将陆续出台,我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领域这些重要法律,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因此,要加强宣传,通过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在公民中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使广大群众在了解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专门机关共同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体现国家安全工作专群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三、各尽其责,全党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一是履行国家安全机关职责使命。 作为在隐蔽战线上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我省国家安全机关将坚定不移地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发挥国家安全机关特殊职能作用,大力加强隐蔽战线工作,依法防范、制止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暴力恐怖活动,更加有力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二是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有机结合。 专门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依靠,群众力量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力量源泉,坚持专群结合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优势、鲜明特色和制胜法宝。国家安全工作既要体现专门机关的主体性,又要调动人民群众的能动性,创新探索专群结合的新路径、新领域、新模式,完善工作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专门机关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国家安全工作大格局,勇于担当、通力配合、共同推进,筑起全党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维护国家安全只有以法律为武器,才能通过国家力量取得广泛支持、有效开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共同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谋划、推进、创新国家安全工作的方式方法,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崇高责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深化国家安全工作的能力。 四是促使各级组织和公民履行法定责任义务。 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对公民和组织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为反间谍、反恐怖主义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的义务;发现间谍行为和恐怖行为及时报告的义务;如实提供、不得拒绝调查的义务等。这些规定都是公民和组织不可推卸的责任义务,要教育引导公民和组织自觉严格履行,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和机关的国家安全工作,努力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五是加强全党全社会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以敌情警示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展览等多种形式,让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熟知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义务和应知事项,提高公民反奸防谍、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筑牢国家安全工作的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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