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01.01.2017  06:33
    12月29日,国家林业局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2016年新提任的56名司局级干部,面对着神圣的国旗、国徽庄严宣誓。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监誓。
    宪法宣誓是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国家赋予职责的重要仪式。2015年7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6年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明确规定了参加宣誓人员的范围、宣誓形式和程序等。为激励和教育广大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国家林业局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上午8时30分,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面向国旗,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后,张建龙勉励大家,牢记承诺,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强调,忠于宪法、认真履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是新时期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要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学习宪法,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宪法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林业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坚定不移地执行宪法。要坚持依法履职,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手中的权力,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落实的全过程,确保每项工作都虑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要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命脉所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内各项法规,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认真践行誓言,时刻牢记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把誓词作为信守的准则、践行的要求,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行使,切实当好遵守宪法的引领者、示范者,带领本单位守法用法,用实际行动兑现自己的诺言。要以今天的宪法宣誓为契机,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实现林业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陈凤学、刘东生、彭有冬、李树铭,局总工程师封加平、总经济师张鸿文,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马广仁、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副组长刘柏林以及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仪式。张鸿文领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