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

26.02.2016  18:58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刘羊旸)记者26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经过一年来的扎实有序推进,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21个省区市成立了省领导任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国家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已完成了广东、北京等22个省区市改革实施方案的审批。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总站长杨超说,各地在编制省级改革实施方案中,在国有林场定性、理顺管理体制、森林资源监管等方面进行了科学设计和创新,亮点突出。既把握了公益性改革方向、强化了森林资源监管,又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明确了森林资源增长目标和路径,并制定了长远发展规划。

  目前,浙江、江西、甘肃、湖南、山东、河北6省试点工作已通过了国家验收,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理顺了管理体制。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的原则,试点地区国有林场由832个优化整合为615个,减少26%。事业编制由45194个核减为29981个,较改革前精简34%,人员和机构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实现了“因养林而养人”的目标。

  同时,试点地区职工收入水平大幅提高,职工平均工资达到4.4万元,比改革前提高81%,接近或达到了当地同类单位平均水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参保率均达到了100%,较改革前提高了35%和42%。

  此外,试点地区国有林场木材采伐量显著下降,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还初步创新了发展机制,有效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增强了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