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国清强调工会工作要坚持四个体现

04.08.2015  01:19
近日,省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郎国清在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调研工会工作时强调,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中做到“四个体现”,即体现基本原则、体现基本职责、体现群众性、体现功能作用,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最广泛最紧密地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 一是围绕大局推动发展。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园区经济、生态保护建设,进一步创新和深化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五小发明”活动,着力创建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不断激发广大职工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活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经济发展主战场建功立业,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规范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提高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增强工作实效性。不断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切实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抓好基层工会建设和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健全完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提高服务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叫响做实送温暖、金秋助学、就业援助、送健康送体检等工作品牌,扎扎实实帮助解决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利益问题。 三是坚持工会工作群众性。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要更加突出“群众化”,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由职工群众来设计、来参与、来评议。进一步创新“下接办”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始终做到心往基层想、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事往基层办、钱往基层花,在竭诚服务职工群众这条生命线中履职尽责,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四是突出教育引导功能。牢牢把握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实施职工素质工程,促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凝魂聚气,引领新风,为实现省委确定的“24字”战略任务再立新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