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国税创新“双语”服务 满足民族地区纳税人涉税需求

13.10.2014  10:27
核心提示:   自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规范》下发后,省国税局把纳税服务工作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行业工作结合起来,在民族地区国税办税服务厅开设了“双语”服务窗口,配备&l

   自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规范》下发后,省国税局把纳税服务工作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行业工作结合起来,在民族地区国税办税服务厅开设了“双语”服务窗口,配备“双语”导税员,积极推行“双语”咨询辅导服务,有效促进了《服务规范》的落地推行,对维护民族地区稳定,便利少数民族纳税人办税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民族地区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为确保“双语”服务资料准确规范,该局联合民族语言文字编译单位,对服务规范进行“藏汉”、“蒙汉”双语翻译。目前已对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文明服务规范等5大类22项151个常用服务规范进行了双语编译,编制出藏汉、藏蒙汉“双语”办税指南及《一次性告知事项》等资料。同时,该局通过邀请当地民族中学教师、本单位民族干部授课,组织干部参加政府民族语言考试等形式,强化国税干部藏汉、蒙汉“双语”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的“双语”学习水平和服务各族纳税人的能力。

  除了在办税场所提供“双语”服务外,青海国税组建“双语”纳税服务青年志愿队,开展“双语”志愿者送税法上门活动,按照宣传对象的不同需求,确定不同宣传重点,走进企业,走近纳税人,有针对性地将税收政策送到纳税人手中,实现了从办税服务厅“窗口服务”到志愿队“上门服务”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