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喀什开发区国税局切实加强“两头在外”企业堵漏防控

07.03.2016  15:10
      新疆阳利聚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发生后,新疆自治区喀什开发区国税局按照新疆国税局要求,切实加强了对“经营地、核算地两头在外”商贸企业(以下简称“两头在外”企业)的排查梳理和堵漏防控,有效打击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当地正常经济税收秩序。

一是统一认识认真反思。案发后,该局及时召开干部大会,通报案件基本情况,公布初步调查结果,传达贯彻区局工作要求。局领导牵头,结合履职尽责情况,从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查找剖析工作漏洞。通过对照检查,统一了全局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稳定了干部情绪。

二是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对“两头在外”企业、已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商贸企业、利用海关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异常企业和出口退税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排查企业339户。重点对已领购专票的57户商贸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5户存在虚开疑点,已全部移交稽查部门。

三是强化中介机构管理。该局结合案情,对辖区内10户财务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财务公司代理的292户纳税人进行了疑点排查,对其中111户“两头在外”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该局远程注销了7户“两头在外”疑点企业持有的数字证书,并拟对51户“僵尸”商贸企业做非正常户处理。

四是强化责任严格管理。严格落实“两头在外”企业专项检查工作责任,实行限期办结、责任倒查、挂牌督办。各部门分工协作,安排专人专岗每日监控“两头在外”企业涉税信息,疑点情况一经发现即时上报。摸清辖区内管户情况,排查出11项税收执法风险点,制定了13条对应防范、管控措施,初步形成了“两头在外”企业风险防控机制。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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