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四步到位”锁定小微企业红利

22.05.2015  20:46

为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到位,青海国税强化事前督宣传、事中动态监控、事后监管补救,促使各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在顺利落地。目前,全省1646户小微企业企业已收到190万余元所得税“红利”,较去年同期增长168万元,受惠面达100%。

第一步:政策铺开,三维宣传。一是深入开展千名税务干部逐户走访纳税人活动,成立税法宣传流动课堂,走进牧区、走进社区、走进市场、走进大学校园进行政策铺开,对纳税人存在的误区进行“一对一”的解释和说明,让群众感受到政府鼓励创业的政策“红利”。二是在全省70个办税服务厅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和咨询台,累计发放《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宣传册》20000余册,解答纳税人咨询和问题1000余项。三是利用12366短信、微信、微博平台向小微企业纳税人发送优惠政策相关短信43000余条,并依托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青海广播电台等省垣媒体进行常态化宣传,消除政策宣传的死角。截至目前,已举办小微企业培训班共计50期,培训纳税人2900余人,实地走访纳税人近2300户。

第二步:高质服务,优化申报。严格落实导税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措施,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充分依托“一窗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征期申报前,开展政策提醒,从申报上把好关,对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网上申报。同时,对“网上申报系统”软件的功能进行优化,纳税人在季度申报时,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系统自动识别,提醒纳税人不要放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随时从税收综合征管系统调取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全面审核小微企业各项指标条件、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额等数据,加强数据比对,采取从CTAIS后台抽取数据核查的方式,对抽查发现的疑点企业及时进行逐户核实,并采取补救措施。对因申报未享受优惠政策的,逐户分析原因,逐户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辅导,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态度协助纳税人采取补救措施,进行重新申报、补充申报,让因申报原因未享受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红利。

第三步:国地联合,信息共享。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开展在线访谈,主动加强与纳税人沟通,共同解答纳税人咨询的问题,交流税收优惠政策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大众创业创新的呼声和需求,进一步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增进征纳双方了解互信。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建立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岗,开通了藏式用品等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办税的“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先办后审。国、地税双方建立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定期交换共享机制,按月交换各自管辖小微企业各项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额等数据,联合开展政策效应统计分析工作,按季通报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在我省“畅通无阻”。

第四步:绩效考核,三级联动。将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与绩效管理挂钩,列入重点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切实发挥税收优惠政促发展,惠民生,调结构的作用。被考核地区每季度小微企业所得税受益面未达到10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减该地区分值1分,被考核地区每出现1户主动放弃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扣减该地区分值0.5分。全面推行一级督查一级、一级督导一级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了政策落实专项督查督导。通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确保税务总局十条措施的落实到位,实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打折扣的全面落实兑现。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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