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系统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14.05.2014  12:10

近日,为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活动”推向深入,建立成熟完备的纳税信用记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青海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了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此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范围为2012年1月1日以前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评定工作按照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县级税务机关依据日常税源管理及纳税评估情况初评打分,州级税务机关复核并确定B、C、D级纳税人,省局最终审定A级纳税人的三级联动方式展开。

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完成后,青海省国税局将从三个方面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工作。一是深化分类服务和分类管理。完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根据总局新出台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细化、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内容、操作程序和管理办法。依据纳税人信用等级状况,对信用良好的纳税人提供便利服务,对失信行为进行惩罚和警戒。二是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和纳税人学校等媒介,公开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情况,提高A级纳税人的社会信用度、影响力和荣誉感,树立一批依法诚信纳税典型,营造“纳税光荣、逃税可耻”的良好风尚。三是确立全新纳税信用理念。以方便守信纳税人为出发点,确立“信用好,待遇就好”的理念,将纳税信用记录作为纳税人有关申请事项的重要依据。以提升税法遵从度为落脚点,强化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加大对遵从纳税人的奖励和对不遵从纳税人的惩罚力度,引导广大纳税人树立诚信纳税意识。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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