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土地学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青海省土地规划资质审查和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02.03.2015  12:41

各州(地、市)理事单位、各相关土地规划资质单位:

  根据《青海土地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海省土地规划资质管理的通知》及《青海省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青海省土地学会决定开展2015年度土地规划资质审查和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已进入《2014年度青海省土地规划乙级、丙级机构推荐名录》和《2014年度青海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备案名录》的机构,需提交《土地规划机构申报认定申请表》1份(见附件1)。主要反映近两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附被服务对象(甲方)的证明材料。申报机构如有名称、法人、主要技术人员、机构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在提交申请表同时,说明变动情况和原因,并按《办法》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二、凡未进入《2014年度土地规划乙级、丙级机构推荐名录》的机构,申请加入推荐名录时,按照《办法》第十条规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请的资格等级从丙级开始。

  三、凡已进入中国土地学会推荐名录的省外甲级规划机构,需进入我省从事土地规划编制、评估、咨询等相关业务的,必须向青海省土地学会备案登记,经审查核准后,方可从事土地规划编制等相关业务。

  四、青海省土地学会自2015年3月3日起开始受理各相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学会收到各相关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从受理之日起至4月15日审查完毕。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质也将被同时取消。

  五、经审查,各相关单位具备与原取得资质相对应的技术服务能力、社会反响良好,则重新进行备案,并换发新的规划资质证书;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获得国家或地方表彰奖励的机构,经审查认定,可晋升资质等级;凡不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社会反响较差的,则给予降级乃至取消相应规划资质证书的处罚。

  六、为保证此次审查和申报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在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联 系 人:李云         

  联系电话:0971—6119325    0971—6155392(传真)

  通讯地址:西宁市胜利路22号地矿花园C座0315室

  查看附件:1、 土地规划机构申报报认定申请表

       2、 青海省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

 

青海土地学会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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