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中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现有各类普通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834所,在校学生38.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3.42万人,占比为34.5%。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共有专任教师2.3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专任教师5268人,占比为20.6%。针对省会城市走在前列的高标准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严要求,近年来,市教育局立足服务全省,加强组织,强化教育,突出实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呈现出积极向上的态势。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带头学习民族团结理论政策,带动干部职工和全体师生积极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去,做到工作机制长效化。不断健全完善创建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党组织设置,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并纳入当年绩效考核;注重创建工作相融相合。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为契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等创建相结合,注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中国梦·教育梦”相融合,积极压实干部职工和全体师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意识和责任。
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教育引导
市教育局立足本职工作,在学习宣传、教育引导上下大功夫,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维护团结稳定工作,完善制度,提升内涵,促进师生树立正确民族教育观。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结合“三项教育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做到学习有材料,有成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竞赛,营造促进各民族和睦共处、团结稳定的良好氛围;注重教育教学对创建工作的促进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做到有教材、进课堂、有课时。将“微课”“慕课”“小班化教学”“校本教材”等教育理念和方法融入民族团结教育,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质量的提升。通过“我们的节日”、民族风俗风情教育和学习尕布龙、尖措等楷模的先进事迹,强化对领导干部、党员教师、青少年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牢固树立“尊重民族差异、包容文化多样”的意识,维护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效
市教育局以搭建载体为抓手,以培养树立典型为突破口,以促进“脱贫攻坚”为依托,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力度,突出实效,推动民族教育政策落地。脱贫帮扶求实效。结合脱贫攻坚、“双帮”、支教等工作,贴近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定期深入联点村开展帮扶工作,特别针对少数民族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生产、生活情况,制订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培养人才有成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干部选拔、评优选先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民族干部及教师,2017年公开推荐的170名校级后备干部中有26名少数民族干部。近三年来交流提任校级干部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2人,促进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93所学校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校”,125所学校评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市教育局被评为“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先进集体”,西宁市回族中学等5所学校被评为“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示范单位”,大通县新庄镇中心学校等被评为“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示范点”,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马勤忠等2人被评为“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