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在青海省内率先推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15.05.2014 15:27
本文来源: 社科院
随着西宁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被征地农民越来越多,为解决这部分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西宁市于去年年底出台了《西宁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行)》,对被征地农民的身份认定、基金收缴、收支管理、参保登记、各部门职责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
为了让更多失地农民享受、了解这一惠民政策,12日上午,西宁市创新工作方式,将参保缴费办公现场搬进了殷家庄小区,该小区有失地农民900多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如何参保缴费的?城西社保局局长朱延华介绍,经国土部门认定身份的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失地农民均可参保,个人一次性缴费金额为20979元,年满60周岁起就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已年满60周岁,参保缴费后,次月起就可享受待遇,个人享受待遇金额为335.61元。朱延华说:“由于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并轨实施,6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以继续领取115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两项社保待遇相加,参保人每月可领取450.61元。”
记者在现场看到,办公现场围满了不少失地农民,他们当中一些人在详细了解到政策后,立即现场去银行取钱参保,有人专程从杨家寨村赶来参保。65岁的景香德老人手里拿着缴费单对记者说:“我们种了一辈子地,现在养老手里就握着一点补偿款,可这个钱是只见出不见进的。现在政府给的政策太好了,每个月都能领到钱,买菜、买面不用发愁,让我们养老心里更踏实。”当天,现场80余名失地农民办理了参保缴费。
文章来源:西宁晚报
本文来源: 社科院
15.05.201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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