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7.09.2019  20:43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省民宗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清理工作机制,将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加快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省民宗委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责运行情况,针对规范性文件数量多、内容与管理实践脱节等突出问题,着眼连续、稳定、转换、创新,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精心组织落实,指定专人承担清理工作,确保清理不遗漏、不缺项。

二是厘清责任,明确清理对象。按照职权法定要求,对照相关上位法和国家政策规定,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对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甄别、逐项审查,准确研判。经梳理,《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因上位法《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而正在修订中,《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继续施行。

三是严格标准,把握清理重点。结合机构改革、《宗教事务条例》等上位法变动,对照现行法律法规等逐件研究梳理,确保提出的清理意见准确、具体,符合清理目标要求。

四是健全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同时,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清理工作进度,协调处理好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