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地税法治地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016年,青海地税认真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执法,从六个方面积极推进法治地税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法治地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工作要求,先后2次调整和取消地税行政审批事项15项,地税部门仅保留6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印发《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加强了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管理。
健全完善决策机制。 印发《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现了税务决策的科学性、程序的合法性、执行过程的可操作性、维护纳税人切身权益的民主性;成立地税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印发《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有效促进了全系统税收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2016年,青海地税有4人取得公职律师资格,发挥税收法律人才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为税收改革、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积极做好《青海省税收保障办法》立法准备工作,由省法制办牵头,省地税、国税、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形成《青海省税收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公告,征求了各部门,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核审查工作,对2016年印发的2份公告性文件进行了合规性审核与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6年7月31日以前青海省地税局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税收规范性文件22件,全文废止或失效24件,部分条文废止或失效1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告。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全省地税系统持有执法资格证1332人,注销执法资格295人次。2016年,认真组织全省地税系统101名干部参加全国税务系统年度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100人通过资格考试,平均成绩80.8分,通过率99%。规范裁量权运行,制定完善裁量权基准制度,与省国税局联合印发《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试行)》、《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参考基准(试行)》,对9大类54项税收违法行为裁量权执行参考基准进行了统一规范,确保了全省税务系统执法的规范统一和公平公正。
持续推进法治能力建设。 印发《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及考核制度》,建立公务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普法计划,推动了全系统公务员学法的制度化、规范化。2016年,全省420人(次)参加了各类专项法治培训。积极深入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经过严格考评,由省法治办牵头,省局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共同确定了3个县(区)地税局为青海省地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增强内部督察审计。 做好税收政策落实、征管基础、执法易错环节的执法督察工作,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追究执法过错134人243次,其中经济惩戒106人,批评教育74人,通报批评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