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念农同志在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01.03.2015  17:03


赵念农同志在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侯涛副局长代表省局纪检组所作的工作报告,是经过省局党组审定的, 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充分展示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念。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会议和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别对推进反腐败工作又做了具体部署。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上的精神,我们感到从中央到地方反腐败、正风气的态度越来越鲜明, 管党治党越来越严, 反腐之剑越磨越利, 作风之弦越绷越紧, 制度之笼越扎越牢, 监督之网越织越密,作为地税部门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总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始终在廉政建设上保持清醒头脑,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各个环节工作,既要加强思想教育,又要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既要提倡个人自觉,又要严格履行监督;既要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又要常抓不懈、防微杜渐,给权力戴上“紧箍咒”,为“四风”扎上“铁藩篱”,使地税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地税干部队伍。

下面,结合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抓好廉政教育这个根本,形成不愿腐的自律机制

任何腐败都是从思想蜕变开始的。对一个人来说,如果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什么制度也约束不了,迟早要出问题。因此,构筑思想防线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各级地税部门必须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廉政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扎实深入的教育,引导地税干部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第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就是说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我们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内容,持久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要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使命意识、先进性意识,真正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引导地税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以责任意识看待手中的权力,坚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在原则问题上不为利益所诱、人情所扰、亲情所动,做到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把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作为重要内容,教育干部提高文化素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远离低俗、追求崇高。

第二,加强勤廉履职教育。为国聚财、为民收税是税收工作神圣使命,忠诚税收事业、敬业奉献是对税收工作者最基本的品质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岗位职责, 正确对待组织和事业,要有职业珍爱感和责任感,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地税事业大局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上。倡导负责敬业之风,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广大干部敬业奉献、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守纪的职业道德操守。要引导地税干部把握正确的人生方向,算清人身账、家庭账、经济账、政治账,自觉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执法权力、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增强肌体的免疫力。塑造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以清静之心看社会,以平常之心待名利,以感恩之心过生活,做到保持内心平静和宁静与积极主动互相统一。

第三,加强法纪、警示教育。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引导地税干部以“三严三实”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增强规矩意识、法治思维和纪律观念,真正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开展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深化警示教育,利用近年来系统内外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督促干部自觉用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约束自己,不要越雷池、踩红线。

第四,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好的风气既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比任何宣言和说教都更有说服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把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作为必须具备的品格,带头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保持正常的心态、平衡的心理,切实管住自己不健康的欲望,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力求用人格的力量、形象的力量凝聚人心,促进工作。

第五,改进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想腐,关键在教育,在于树立什么样的人生价值观,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时刻防微杜渐。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行风政风建设、思想作风整顿、干部的培养选拔以及管理奖惩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和动态分析,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贴近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增强干部的认同感和教育的渗透性。要建立健全干部经常性提醒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拍拍肩膀,及早进行警示提醒和责令纠错,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禁微则易,救未者难,就是这个道理。要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综合运用环境、榜样、灌输、劝诫、体验等多种手段开展教育,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抓好源头防控这个关键,形成不能腐的约束机制

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根本方式是严扎制度之笼,防范于未然、治之于未发。要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主线,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地税干部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腐。

第一,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梳理整合现有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不断研究改进内控机制,完善廉政风险管理配套制度和措施,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可控制、可预防、可改进的状态,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从业务需求、流程设置等方面体现和融入权力监督制约、廉政风险防控的理念,从制度和程序上约束税收执法、强化服务功能。要深化内部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制度和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健全督察内审工作制度机制,做到“查错纠弊”和“促进管理”并重。要积极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形成依靠制度和科技管人、管事、管风险的严密监督体系,并通过“明责、履责、问责”,严格责任考核和追究,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重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第二,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管理和监督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放任自流是对干部最大的不负责任。需要提醒一些同志注意的是,不要一听到监督就反感,认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总是在思想上排斥监督,等到出了事之后又追悔莫及。也不要对有些问题以及在群众反映问题、提意见时表示不理解、不满意,感到委屈,甚至表现出很不冷静的举动。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监督中蕴涵的保护干部的职能,越是法治社会,越需要监督,越是权力部门,越是领导干部,越需要监督,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各级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健全监督巡视机制,重点对一把手、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组研究落实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健全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和审计结果的处置机制,加强对州市局、县区局领导开展任中审计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经常性监督。

第三,加强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围绕税收执法中自由裁量权较大的环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加强稽查一案双查,有效地增强廉政预警工作。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酝酿提名、竞争上岗以及调配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财务收支、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从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资金去向入手,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和抽查,做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专项资金使用和重大支出项目必须审计。

第四,充分发挥监督资源的整体效能。以建立健全地方党委纪委工作联系制度为重点,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防止出现“上面管到看不到,下面看到管不到”的现象。经常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自觉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发挥特邀监察员和其他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经常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充分发挥内部纪检监察、督察内审、人事、计财、法规等监督主体作用,建立统一协调、衔接顺畅、主动配合的监督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三、抓好正风肃纪这个重点,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预防和惩治腐败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我们必须狠抓正风肃纪,严格执纪问责,始终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违必查,构筑起防治腐败的“高压线”与“防火墙”。

第一,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是中央和省纪委全会突出强调的重要问题。不讲规矩、不守纪律,就会言行失当、失范、失控、失节。实践表明,一些干部违法往往是从不守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为此,我们一定要按照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教育引导干部认真学习和遵守党内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严格立规、推动守规、纠正违规,进一步明白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把纪律作为立身行事的刚性约束,模范执行党纪国法,特别是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组织原则,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确保政令畅通,决不能超越权限办事。要进一步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督办约谈、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方法,严肃查处不守纪律的行为,使各项纪律真正成为触碰不得的硬约束、高压线。

第二,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以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改与加强“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作风整治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深入开展新一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系列创新服务举措,继续坚决纠正地税人员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确保行业风气持续改进。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自觉接受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涉税舆情管理,认真排查化解由损害纳税人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对发生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单位,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的责任。

第三,切实维护好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一项制度如果得不到执行,留了“暗门”、开了“天窗”,就难免成为稻草人、橡皮泥,再多再好的制度最终也是摆设。抓好制度执行,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的重要标准。要健全完善抓落实的机制,着力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以铁的纪律抓好制度贯彻执行,对违反制度规定坚决查处,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

第四,严厉问责和惩处腐败。各级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严厉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案件,严查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切实纠正有些地方存在的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违纪的党员干部,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通过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强化惩治腐败,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各级地税监察部门要加强与地方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和交流,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提高办案水平。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单位查找发案原因,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同志们,做好地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形成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重在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必须健全“两个责任”落实机制。习总书记告诫全党同志在思想上一定搞清楚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他说,其实我们同谁也没有什么个人恩怨,没有跟谁过不去,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情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会辜负党得罪人民。因此,我们要切实明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拟定清单分任务,把“笼统的责任”变成“明确的清单”。党组、纪检监察及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责任进行签字背书。要切实履责,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好廉政教育、制度建设、“两权”监督、内控机制建设等工作。要切实问责,健全责任分解、传导、检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不认真履行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按照规定追究责任。我们必须以最严谨的工作状态、最严密的制度及最严格的标准守纪律,以钉钉子的精神改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以全方位的举措抓预防,围绕税收工作大局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格局,为推进地税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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