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核工业地质局保护生态环境十条措施
一是 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保护青海高原一草一木”的工作理念,文明施工,科学作业,努力使地勘工作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是 各勘查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各级政府的衔接沟通,及时向项目所在州、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地勘工作部署情况,明确工作区域、工作任务、工作时间、队伍入驻等情况,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是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部署和检查考核力度,将生态环境与安全生产、施工质量放在同一水准提出明确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与地勘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四是 地勘项目在立项设计中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在地勘项目设计书中要增加保护环境的章节,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 五是 严格按照勘查许可证限定的范围、审查批准的设计来开展工作,严禁以采代探凡是能通过钻探工程来实施勘查任务的,不能用槽探等破坏性强的勘查方式开展工作。 六是 勘查过程中,严禁一切越界勘查、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严禁砍伐灌木丛、林木,不准从事私挖虫草、打猎、捕鱼等活动,严禁采挖虫草及其它中药材。 七是 进驻少数民族区域工作,注意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各族群众特别是信教群众的信仰,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及生活习惯。 八是 创新资源勘查开发模式,用最先进的工作手段、装备仪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尽量缩短勘查工作周期,确保地勘工作早出成果。 九是 地勘工作结束后,严格执行回填、植被移植、复垦等操作规程,做好槽探工程回填等相关工作,尽可能的恢复当地植被和区域原貌。 十是 营地建设过程中,尽量避开草场较好地段,尽量避免破坏草场;建设集中垃圾堆放点,定期清理、掩埋。辆行驶尽量沿固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碾压草场。营地搬迁要进行出场清理工作,尽量恢复原貌。野外厕所应选择在适当位置,并远离水源。(省核工业地质局)